「反遷葬!」「假觀光,真滅族!」
當你聽到原住民捧油這些反卡地布遷葬,或是反加路蘭祖墳遷葬的訴求,是否也像我當初一樣,搞不清楚狀況,不懂為何不能遷葬呢?
讓我們為大家整理個三分鐘懶人包,告訴你,為何我們要反卡地步和加路蘭祖墳遷葬!
1) 原住民和台東縣政府各自的訴求,到底是什麼?
原住民:不能遷走台東第六、十公墓,因為那分別是卑南族卡地布和阿美族加路蘭的祖墳!遷葬等於滅族!
台東政府:墳墓要限期搬走喔,然後我們要蓋有遠住民風味的紀念公園喔,很漂漂的~促進光光~Yes!揪瞇 >.^”
2) 漢人的祖墳就可以遷葬,為何原住民就不行?
為何老外禮拜天要上教堂?漢人要拿香拜拜?
憲法保障每個人的宗教自由。而就許多台灣的原住民信仰,祖先的墳墓是不能遷的。原住民的傳統信仰中,人過世後,他們會將人埋在住家地下,因為他們把過世的人視為祖靈,還是家中的一份子,因此要埋在家中。一旦家中的地下葬滿了,是地上的活人要搬走,而不是死人。這就是所謂的「室內葬」。
3) 遷葬等於滅族??有這麼嚴重嗎?
西地,就是有這麼嚴重!
原住民認為破壞祖墳,是打破土地、人,與祖靈的連結;沒了連結,就沒了祖先。
4) 可是可是,台東縣政府說這些墳墓沒有墓碑,沒有主人,又不是屬於特定族群,是無主的亂葬崗啊!亂葬崗依法是可以遷走的!
誰說是無主的亂葬崗?那是台東縣政府沒知識!(無誤)
a) 在墳墓上建墓碑,是漢人的習俗,原住民以前不來這一套,自然有主的墳墓也不會有墓碑。
b) 最晚從日據時代開始,卡地布部落的族人就世世代代在此疊葬;而且這些地,在更早之前,就是卑南族的傳統領域。怎麼會是不屬於特定族群呢?
c) 加路蘭自古是阿美族開墾的土地,後來也在這裡埋葬祖先,怎麼不是屬於特定族群的呢?
d) 既然是部落的土地,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21 條,政府應該先徵求原住民的意見,才能開發、使用部落的土地。
5) 可是可是,台東縣政府也是依照《殯葬管理條例》,不需要部落同意,就可以搬遷公墓啊!
《原住民族基本法》的法律位階是高於《殯葬管理條例》的,台東縣政府忽視法律又不是第一次了,怎麼還大驚小怪呢?(茶)
6) 好吧,可是土葬用那麼多土地,不環保啊!為何只有原住民可以土葬?
這是假命題(茶)。既然我們討論的是「要不要搬走祖墳」,而不是「我可不可以土葬」,那大家就依法行事,按照《原住民族基本法》,尊重土地所有的部落的決議,不要遷葬。
(原住民捧油:我都還沒說漢人侵佔土地咧,你跟我談佔用土地???)
7) 可是聽說啊,有部落的人,拿了賠償金耶……
拿賠償金又怎樣,土地又不是那些族人的,是屬於「部落全體」的,自然是要依照部落全體的決議。而「反遷葬」,就是現在部落的決議。
8) 喔,我懂了…… 那那那,現在這兩個公墓的情況如何?
在卡地布,台東縣政府已經強行用怪手搬走一些所謂的「無主墳」,然後也沒說搬到哪些地方。這是卑南族人最無法忍受的地方。(西地,想像一下,沒經過同意,用怪手開挖你家祖墳,然後不知道搬到哪裡……)
至於加路蘭部落由於老人居多,無法積極反抗政府的無理暴行,目前只依賴部落中一位年輕的阿美族人在屏東、台東來回奔波,處理這件事。否則就會被當做「無意見,就表示同意」。
9) 這麼糟….. 既不符合人民的利益,法律上又站不住腳,台東縣政府為何還要執意這樣做?…… 啊,難道跟沒力灣一樣,背後都有圖利財團?!
這你自己猜的喔,不是我說的 >.^”
10) 好。那我可以怎麼做?
a) 支持他們,將原住民的訴求(例如用這份懶人包 XDDD)來傳達給你的爸爸媽媽哥哥姐姐,或是與認識不認識第一任第二任第三任…… 的男女朋友溝通這件事。
b) 支持他們,寫信對台東縣政府抗議
c) 支持他們,來這裡署名反對遷葬
感謝趙恩潔大大提醒我們應該要關注這件事,還有他們製作的影片:
以上資料來源不是我們,都是整理自兩個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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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coolloud(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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