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土地是祖先給我的,我如何能「侵佔」它?

當國人正歡度農曆新年時,10 多名台大與旅北大專的原住民青年自願組成「梅峰訪調小組」,再次前往南投縣仁愛鄉賽德克族的部落進行田野調查,並連同仁愛鄉公所、南投縣原民局及台灣大學山地農場人員進行「原住民保留地增劃編」現場勘查。「梅峰訪調小組」的行動是基於台大校長楊泮池於年初(2014 年)與族人協調,允諾台大收到原保地增劃資料後,會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來幫忙解決。 但雙方在蒐集與分析土地資料及證據等資源、人力、管道極為不對等的情況下,如何能夠合情、合理又合法的幫忙解決問題? 與台大有爭議的其中一位地主說:「最大的希望,當然還是台大梅峰農場能把土地還給我們。」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470"] 台大原聲帶社學生透過「土地標繪工作坊」向七位地主進行田野訪談,並透過參與式的製圖方式將族人耕地確切位置、過去及現在使用情況進行採集。(攝影:石竣旻)[/caption]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470"] 參與訪調的原住民學生透過田野工作坊,了解賽德克族人使用耕地的情形、台大農場與當地居民的互動關係。(攝影:石竣旻)[/caption]  

族人為何堅守土地

「原住民真的改變傳統上使用土地的知識嗎?」誰可以這麼確定、非常有自信的站在我面前告訴我說:「是的!你們原住民完完全全改變了!」

族人為何要堅守這塊土地?因為從她的公公婆婆的上一代的上一代…… 就在這裡生活,一切的生計都放在這片土地上、工作也都在這裡,將來她的小孩與孫子都會靠這塊土地生活。 我的漢人朋友曾說:「原住民傳統文化在這世代是備受挑戰的,原住民使用土地的價值觀已受到資本利益與全球化影響,原住民使用土地的方式和一般人沒有什麼不同。」 但我心裡想的是「若你真的關心,不如主動去部落了解當地原住民如何使用、思考及關心土地的方式。原住民真的改變傳統上使用土地的知識嗎?」誰可以這麼確定、非常有自信的站在我面前告訴我說:「是的!你們原住民完完全全改變了!」? 我們真的改變了嗎?會改變的話,那會是什麼?   從受訪的幾位族人中,我可以強烈感受到族人看待土地的方式像是對待自己親人,土地就跟你我一樣有自己生命、也有自己的名字(族人共稱這塊地為 rucaw)。土地連結了家戶與家戶、鄰近部落間一個重要的互惠關係,這緊密關係不會因為原住民使用農具的技術及知識比以往還要進步,而導致互惠、換工的價值受到改變。  

原住民的觀念:任何人都無權佔有土地

土地維繫着部落緊密的網絡關係與社會互動,亦建構了約束彼此的社會規範與道德觀。誰的土地,不是自己說了算,而是部落的人一起說、一起看。

族人都知道誰都無權擁有與佔有這塊土地,我們只是作為這土地暫時的管理者與維護者,從上個世代交給下個世代,持續將土地知識與價值實踐於日常生活中。中研院永續科學中心訪問學人林冠慧在博士論文研究中指出:「從清領、日治到中華民國政府時期,在外來系統的干擾與破壞下,歷經長期的社會變遷與環境變化,造就了部落當前的樣貌。」因此,原住民被迫改變傳統對待土地的方式,改變部落社會對待土地的價值觀。 當我們正試圖在快速變遷的環境中找到可以生存的位置與方式時,我們卻淪為結構與體制上的弱勢,或是被視為需要靠補助才能生存的少數群體。原住民在歷代殖民政權統治下,讓原本可以使用的土地愈來愈少,少到在擁擠與安全堪虞的土地上繼續搭建家屋、少到在僅剩的土地上不斷汲取與破壞自然環境,甚至被迫離開原鄉到都市裡尋求生活而逐漸失去尊嚴、忘記自己是誰,也逐漸忘記回家的路。 南投縣仁愛鄉眉溪部落的瓦歷斯.貝林說:「原住民對土地有一個很重要的觀點,就是原住民土地過去不是登記的,不是登記主義。原住民對土地的主張,這是誰的土地、周邊鄰居都知道,這是誰的土地,其他人不會去佔。」 我想,這也是為何制定此規範《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查作業規範》的設計者會將「土地四鄰任一使用人出具之證明」作為使用證明的原因,它是從原住民對土地的主張來思考,是兼具文化性與地方知識的。此規範雖不盡完美,但法律不也是ㄧ樣嗎?   土地維繫着部落緊密的網絡關係與社會互動,亦建構了約束彼此的社會規範與道德觀。誰的土地,不是自己說了算,而是部落的人一起說、一起看,是彼此相互檢視與制約的社會。  

族人如何「侵佔」祖先留下來的土地?

阿姨說:「這是誰的土地,周邊鄰居都知道,誰會去侵佔?」

照片裡的阿姨是幾位受訪者中讓我印象極為深刻的一位,她樸實、樂觀的個性背後深藏着讓她難以磨滅的記憶: 「在民國 75 年,我公公的土地和台大有糾紛。我公公、婆婆為了這事情被關一年,婆婆出獄沒多久就過世,公公也沒多久也相繼離世。他們的離世是因為土地,那完全是牢獄之災,完全是冤獄。為什麼呢? 當初台大農場有一個管理員叫楊某某告我公公侵佔台大土地,於是台大提告。但後來告不成,為什麼?因為台大當初沒有登記,怎麼能說老百姓侵佔土地?所以當時台大農場告不成。 後來台大農場用另一方法,《森林法》。因為我公公的土地附近有種植一些樹木。當時耕地附近的樹木被誰砍、怎麼被砍倒的我們都不曉得。後來台大告我公公違反《森林法》,怪罪我公公亂砍伐森林,後來就因砍伐樹木而被關。婆婆過世、公公也怨恨,最後因為擔憂此事而相繼離世。祖先傳的土地,我們最後都不敢使用,會害怕……」 看著阿姨站在自己祖先的土地上微笑著,我心情卻是憂愁的。訪談中得知這是她唯一的產業、生活的一切。她祖先囑咐必須堅守土地、不可以賣。很難想象,若阿姨土地被台大收走,她如何在原鄉繼續生活?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470"] 阿姨說:「這是誰的土地,周邊鄰居都知道,誰會去侵佔?」(攝影:石竣旻)[/caption]    

尊重原住民,請從對話開始

國家與法律又如何能夠確保原住民被他人所理解?誰又能成為及扮演這之間的文化轉譯者與橋梁,來修補這不完全平等的關係呢?

決策者常把「依法行政」(客觀性、合法性、確定性)掛在口,說公務員一定要依法行政來辦事、看待事情,這樣說也沒錯。但仔細想想,這具有強制力與約束性的法律,還是有許多不足的地方,像法律很少從原住民傳統文化、習慣來看待問題。 也因為法律的不完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就決議並通過《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確認原住民族與所有其他民族完全平等,同時承認所有民族均有權與眾不同,並在第十三條說:「各國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此項權利得到保護,在必要時通過提供翻譯或通過其他適當辦法,確保原住民族在政治、法律和行政程序中能夠理解他人和被他人理解。」 當地原住民(賽德克族人)是否已有足夠資源理解法制?國家與法律又如何能夠確保原住民被他人所理解?誰又能成為及扮演這之間的文化轉譯者與橋梁,來修補這不完全平等的關係呢?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470"] 在族人與臺大校方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最高法院做出王雅各必須拆屋還地的裁定,當地族人對於這樣的結果感到相當無奈。(攝影:石竣旻)[/caption]   若決策者在論斷以前能再回到照片田野裡實際走走、聽聽在地人如何分享、看待與管理土地的方式,我覺得平等的對話才會開始、尊重才會開始。且千萬不要在未行動以前,就開口先說「尊重」。這不是尊重,是一種施捨!又如畢恆達教授所說:「如果尊重與接納不是落實在日常生活實踐,而變成一種純粹的修辭,那就證明了偏見與歧視自身。」 如果真的尊重,就站在對方立場並設身處地的站在他人角度思考,體會他人的情緒和想法、理解他人的立場和感受。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公共電視立場。) (本文原標為《法律無權否定原住民生活與歷史》,原作者為台灣大學城鄉所研究生、梅峰訪調小組成員,文內小標為《Mata‧Taiwan》編輯所加。)

 
作者介紹
Valagas Gadeljeman(法拉卡斯·卡德勒曼,瑪家青年) 我來自屏東,一個位在臺灣島嶼最南邊的縣市。我部落的名字叫 Makazayazaya,語意是「斜坡上方處」;我們通常以身體作為指認方向的中心點,而身體的四肢就是方位,而我的部落就位在斜坡的上方處、也是面向陽光最舒服的地方。 2009 年因莫拉克風災強制遷村的政策,我們集體從原鄉 Makazayazaya 擴居至山腳下的 Rinari(禮納里)部落,和來自好茶及大社的族人共居在一個空間裡生活。我從幼稚園、國小、國中到高中都在部落附近的學校唸書,以為周圍的世界只有排灣族、魯凱族、平埔族群或是漢人,但到了大學和研究所必須出去唸書,這時才知道外面的族群更多元、更複雜。 我奶奶很愛對我說:「要多努力,因為你的名字是來自不一樣的家庭、我們是 mamazainglan(頭目家族),要更謙虛、少說話!」 我不知如何介紹自己,但我知道對話就是瞭解彼此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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