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老了誰的政見能照顧我?熱門長照議題,部落阿嬤所面臨的和你想的不同!

各原民長照政見主要加強原鄉醫療資源

強調重視原住民族需求以加強發展其社會福利體系的政治承諾,是否有正視到長期以來原住民面臨的結構性和制度面困境?

平地原住民立委:

山地原住民立委:

原住民藉不分區立委:

總統候選人:

綜觀原住民立委與總統候選人的政見,大同小異的是圍繞在「強化原鄉醫療資源和服務」、「建立符合原住民族需求的照護及醫療體系」的理念上,或是較具體指出應制定《原住民族健康法》。

在總統候選人方面,朱立倫並沒有在政見提及原住民族相關主張,而宋楚瑜則在政見承諾「除規定週邊大型醫療機構作為特約醫院外,並組織醫療小組定期巡迴責任區,以補強山地醫療之即時性」,以及「規定政府醫療機構有相當比例醫事人員到原鄉醫療診所服務」。 然而,這些強調重視原住民族需求以加強發展其社會福利體系的政治承諾,是否有正視到長期以來原住民面臨的結構性和制度面困境?這部份難以從政見上直接判斷。另外,在實踐方案如何考量到資源運用的有效性,透過再分配系統解決當前對於原住民雙重剝奪的社會排擠效應?也是需要追問的問題。   原鄉都會長照議題脈絡兩異,不可齊頭式規劃

部落獨居老人看似跟都會區的老人無異,但其實反映的卻是原鄉面臨的多重困境……

從許多原住民參選人的政見上,都可以見到對於發展部落長照、醫療體系的重視,但政見若僅僅是消極地勾勒普及福利和健康權利的理念,令人擔憂的不只是操作上的可行性,而是再次弱化原鄉實踐長照計畫的可能。 只是在探討具體上應該如何落實原鄉長照醫療體系之前,我們要先談談,當前國家的長照政策為什麼與原住民的期待有哪些落差。儘管《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24 條明訂:

「政府應依原住民族特性,策訂原住民族公共衛生及醫療政策,將原住民族地區納入全國醫療網,辦理原住民族健康照顧,建立完善之長期照護、緊急救護及後送體系,保障原住民健康及生命安全。」

但顯然在落實上,仍持續複製著城鄉差距的困境,也仍有一些盲點待檢驗。   首先,我們是否把住在邊緣地區或山地的原住民,成為長照服務難以觸及之處,看得太理所當然了? 實際上,在國家社會的經濟發展策略下,原住民的生活圈是充滿流動的。大部分青壯年紛紛往都會區移動以尋求就業機會,留下部落的獨居老人已是普遍現象。於是,部落獨居老人看似跟都會區的老人無異,但其實反映的卻是原鄉面臨的多重困境: 在都市與原鄉之間串連起來的經濟系統,不僅在法令限制原鄉在地開發,使年輕人口不得不逐工作而居。而許多在都會工作的青壯年因為從事勞力密集的工作,承擔很大的風險和不確定性,更反而增加了家庭經濟拮据的負擔。 一旦忽略了上述原鄉長照問題的脈絡,導致社會福利制度以齊頭式平等的理念進行規劃設計時,就容易忽視不同族群的文化差異、社經條件和生活經驗,不僅造成原住民的各種異質性被同質化,使其獨特需求成為被主流體制或服務過程中被邊緣化的藉口,長期下來,還會加深服務需求者與供給者之間的隔閡。包括文化與經濟方面的隔閡:   一、文化差異:語言與飲食習慣的獨特性被忽視

當語言不通成為服務者與需求者之間的隔閡,就算服務內容規劃完善,也難以在實踐上真正瞭解其需求……

對於終其一生在部落生活的族人,長期以母語溝通,部落的文化與語言是其重心。既然長期照護是互動密切的照護關係,語言便不只是溝通的工具,更標示著語言使用者的身分及文化認同,當語言不通成為服務者與需求者之間的隔閡,就算服務內容規劃完善,也難以在實踐上真正瞭解其需求,並讓部落老人感受到關懷。 照護服務的設計將需求一般化的考量,可見其平地化的傾向,容易忽視原住民族群的不同文化內涵,若僅僅依照一般的營養、健康標準簡化地審視部落老人的飲食習慣,可能會造成需求者對於服務的排斥,甚至導致一些特殊文化習慣的流失。   二、雙重剝奪:醫療資源缺乏、人力不足或流動率太高

長照服務量未達經濟規模,導致人力普遍缺乏,再加上醫療資源的不足,對於偏鄉地區居民造成雙重剝奪的困境。

長期以來,臺灣城鄉的醫療資源環境差距過大、財務分配不均,原鄉的醫療服務主要仰賴政府補助設置當地的衛生所和少數的診所,但由於經費有限,硬體設備與專業人力仍無法發揮預期功能,以提供偏鄉地區連續性的照護需求。而部落醫療人力又主要來自公家調派基層醫療機構的醫護人員及 IDS(整合式醫療服務)支援的相關巡迴醫療服務人員,往往要面臨流動率偏高、收入偏低、生活環境不便,及進修管道不通暢等問題。 經濟弱勢的原住民地區,在整體服務市場的規模和個人服務的購買上,塑造了無形的經濟障礙,由於長照服務量未達經濟規模,導致人力普遍缺乏,再加上醫療資源的不足,對於偏鄉地區居民造成雙重剝奪的困境。   解決原鄉長照,馬躍、蔡英文有亮點

原住民族部落文化替代役…… 不僅具體回應當前照護人力難以在地化的困境,也試圖解決部落青年持續外流的整體結構性問題。

我認為,相對而言,平地原住民立委參選人馬躍‧比吼可說是一大亮點。 在「部落自主發展長照,讓族人照顧族人」政見上,搭配「部落文化替代役」的政見執行,透過在《替代役實施條例》與《替代役實施條例施行細則》中,增設「原住民族部落文化替代役」一項,讓原住民族役男能夠回部落當兵,依其所長投入部落教育、農業、行銷、生態、長期照顧等發展,不僅具體回應當前照護人力難以在地化的困境,也試圖解決部落青年持續外流的整體結構性問題。 而總統候選人蔡英文針對原住民族醫療照顧方面的政見,除了強調要「加強對原住民族地區交通基礎設施和原住民族部落(社區)的健康照護體系等設施的投入」,以及「挹注預算由部落推動兒童照顧、長期照顧、家庭支持等在地化的福利服務」,也提到要「優先培育原住民族醫療、公共衛生及社會福利專業人才」和「推動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復振」,是當前各候選人長照政見普遍以加強預算、資源投入作為主要訴求之中,難得也提及人才培育和傳統知識領域對原鄉發展長照重要性的政見。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馬躍‧比吼「部落文化替代役」的政見,不僅具體回應當前照護人力難以在地化的困境,也試圖解決部落青年持續外流的整體結構性問題。(圖片來源:Lennon Wong,CC Licensed)[/caption]   長照法開始重視偏鄉族群,後續待專法落實

以漢人、都會為中心觀點的文化邏輯,不但導致原住民族集體在福利權上被排除……,也讓「原住民照顧原住民」的潛在能力逐漸被削弱。

去(2015)年 5 月,《長期照顧服務法》(下稱「長照法」)由立法院完成三讀,將會是改革現今長照服務體系與品質的重要基礎。法規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第 40 條針對長照服務品質訂定的基準,包括「以服務使用者為中心」、「家庭照顧者代表參與」以及「考量多元文化」。配合第 9 條來看,除了社區式、居家式、機構式服務外,加入了「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使長照服務需求者能夠就近享有足夠的服務資源。 長照服務法的立法意義,承載著對於「在地老化」和「資源普及化」的社會期待。法規第 7 條規定,進行長照有關協調、研究、審議與諮詢時,相關學者專家、民間機構代表、服務使用者代表不少於 2/3,「並應有原住民之代表或熟諳原住民文化之專家學者至少一人」,可見其透過制定特殊措施表示對於偏鄉利益群體的重視。   長久以來社會對於制度設計的想像,往往流於主流觀點,導致社會福利制度以齊頭式平等的方式規劃,隱含以漢人、都會為中心觀點的文化邏輯,不但導致原住民族集體在福利權上被排除,處境愈加惡化,也讓「原住民照顧原住民」的潛在能力逐漸被削弱,而需要仰賴的「有專業執照」的外人服務的弔詭現象。 而剛上路的《長照法》雖有試圖解決此問題,但也只能算是改善問題的起點,後面的路還很長,在推動立法到實踐的過程中,必定還有許多細節需要謹慎檢視。例如《長照法》應當配合專法去落實原住民醫療權益,比如各候選人所提出之《原住民族健康法》,將會在此扮演實行專法的角色。   本篇文章期望可以透過當前社會大眾對於長照議題的關注,也同時看見原住民族集體照顧力量被制度性排除的問題。發展出具彈性、充分授權原住民的法規,將有助於部落逐步建立長期照護的自治網絡,也才能夠真正地落實「多元文化」的精神。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長久以來社會對於制度設計的想像,往往流於主流觀點,導致社會福利制度以齊頭式平等的方式規劃,隱含以漢人、都會為中心觀點的文化邏輯。(圖片來源:鵬智 賴,CC Licensed)[/caption]   參考資料   關於作者 Vanessa,讀社會學、人類學的大學生,關注性別政治文化、社會運動。每天都要喝咖啡,平均 20 秒讀完一篇網路文章,喜歡在不讀書的時候一個人去閒晃,聽故事,觀察路人和風景的變化,是一個持續練習寫字的人。現為《Mata‧Taiwan》特約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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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鵬智 賴,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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