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稿》三地門鄉公墓更新計畫受害家屬權益自救會

原鄉公部門違法濫權             欺凌族人強拆祖墳 中央主管機關監督失職   部落會議霸凌族人權益   事件摘要: 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自104年12月18日起,展開三地村第二公墓及馬兒村公墓更新起掘工程,事前並無與家屬進行協調,許多旅居外地族人卻是透過臉書社群得知此工程,紛紛從各地返鄉,並成立「三地門鄉公墓更新計畫受害家屬權益自救會」。自救會家屬質疑未見公所於公墓設置遷葬告示牌且未收到「遷葬」書面通知,並質疑「部落會議」已經侵害個人權益,向縣議員及執行單位表達立即停工之訴求。 然而三地門鄉公所許阿桃鄉長、民政課長及承辦人員居然公然說謊,聲稱公所起掘工程「程序合法」、強調公墓更新計畫已獲三地村及馬兒村「部落會議」通過做成決議,並已取得墓主「遷葬同意書」後依法執行。事實上,一切黑箱!沒有「部落會議」開會通知書、沒有議程,更沒有會議紀錄。亦有墓主聯絡人早已往生多年,完全沒有聯絡在世繼承人參與部落會議的情況下,鄉公所卻聲稱「全數通過」? 起掘工程進度也不按照表定施工日期,現場廠商拼命趕工,例如:原訂施工第一階段A區起掘時間是12月21日至24日,但在12月24日時已經起掘至D區(表定時間為105年1月4日)。 使得許多自救會成員在未簽署遷葬同意書與起掘同意書的狀況下被迫起掘,而鄉公所卻使用廠商施工日程表作為起掘同意書之佐證,明顯瀆職。   「原民會」及「內政部」應立即介入,維護族人權益 ! 立即停工、妥善安置、恢復原貌!   對於三地門鄉公墓更新計畫工程爭議,自救會在此沈痛呼籲鄉公所重視族人感受與權益,並正式提出以下三項訴求:   一、立即停工:遷葬作業及公墓更新計畫在執行上明顯有程序上的欺瞞及疏失,鄉公所應立即停工,在爭議解決前,應停止所有後續工程之進行。 二、妥善安置:已挖掘出的往生者遺體或骨骸,從12月21日起掘至今,仍大部份放置在貨櫃中。一直到現在,都還在辦理火化登記。鄉公所在未有完整規劃前,即已進行起掘工程,孰可忍孰不可忍!我們要求,鄉公所應視家屬意願即刻妥善安置往生者遺體或骨骸。 三、恢復原貌:行政院內政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應立即重新審查本次公墓更新相關計畫之程序合法性與執行情況妥適性,做出明確的行政指導,並於必要時提供後續經費,完善處理因政府部門未依法行政而造成的損害。因公務機關行政疏失而造成的墳墓損毁,自救會家屬要求原地原貌重建,並保留刑事責任追訴權。   自救會呼籲:原住民立委監督原鄉施政,促進部落民主化發展 !   我們要求立委候選人承諾當選以後將持續關注原住民鄉(區)公所執行內政部公墓更新計劃的執行情況,並協助「三地門鄉公墓更新計畫受害家屬權益自救會」進行調查,確保族人權益不受違法程序侵犯。否則原住民自治暫行條例及原基法修法後的公法人化,都將成為迫害原住民族權益之惡法,讓原鄉(區)公所首長無法無天,人民根本無從監督、反抗。盼能獲得立委候選人承諾,在當選後,仍持續關注本事件,亦關心部落民主化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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