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字未提,當時引起原住民族社群的不滿。就在前日(5/26),總統府發佈新聞稿表示總統府將針對原住民族設立專屬的轉型正義委員會,而「原住民族」的定義更首次包含歷史上同樣受到嚴重權利侵害,但目前尚未被中央政府承認之平埔原住民族。 總統府的聲明為先前討論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是否應包含於《促轉條例》或獨立設立暫時劃下句號,也對原住民族歷史正義的回復有了初步的框架。但獨立設立將面臨的問題、委員會的格局與各族群的參與,以及此於總統府下設的委員會的具體效力,都仍有許多問題,是未來蔡英文總統任內,所有社會大眾應共同關注的。 總統府將設原民轉型正義委員會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未來此於總統府下設之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委員會(下稱「原民轉型正義委員會」)名稱尚未定案,待相關期程、作業程序與名稱確認後,再向外界公布;但透漏今年 8/1 臺灣原住民族日蔡英文會向原住民族正式道歉,並會對國家與原住民族間的歷史真相和解與轉型正義做出初步聲明。 黃重諺指出,國家與原住民族之間的關係,一定要非常嚴肅地去對待,所以希望在總統府裡面研擬原住民族的委員會;將原住民族相關的文化、語言、土地、自治等專業領域,做架構性安排。此外此委員會對於原住民族的定義將不以目前中央政府的認定為限,還會包括歷史上同樣受到嚴重的權利侵害的平埔族群,並同時兼顧大族小族參與上的平等,落實民間與學術之間的合作。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1024"]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指出,原民轉型正義委員會將包括歷史上同樣受到嚴重的權利侵害的平埔族群。[/caption] 原民轉型正義委員會是否另設,好壞參半國家與原住民族之間的關係,一定要非常嚴肅地去對待,所以希望在總統府裡面研擬原住民族的委員會。
具體來說,先前《促轉條例》未包含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義回復,主要原因在於一般學界定義「轉型正義」為對威權統治下所受侵害的事件進行檢討與歷史正義回復。在這樣的原則下,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義回復要拉回殖民者入臺的 400 年前,勢必要另設委員會檢討。 支持另設原民轉型正義委員會的學、政界認為,此舉一來符合學界認知,框架更清楚,處理技術上也較為單純;二來與其他族群或社群議題分開獨立檢討,也可避免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議題與一般《促轉條例》綁樁恐遭邊緣化。 然而反對另設原民轉型正義委員會者則認為,即使是國民政府來臺後的威權統治下,也有許多原住民族人受迫害,如因白色恐怖罹難之高一生。再者,他們認為若讓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議題合併於一般促轉條例,才可避免主流媒體忽視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議題(因為與一般促轉議題將一併被討論、公布);若分開討論,反而只有少數群眾關注,甚至導致委員會影響力不彰。 原民轉型正義應包含所有族群並落實總統政見一般學界定義「轉型正義」為對威權統治下所受侵害的事件進行檢討與歷史正義回復。
但依照總統府最新發言,既然目前中央都已決定為原住民族另設專屬轉型正義委員會,我們又該如何避免獨立原民轉型正義委員會的缺點呢? 首先,即使原民與一般促轉委員會分立,也應在一般促轉委員會中安排設立原住民委員,針對威權統治下受迫害的原住民進行真相調查與轉型正義。接著,原民轉型正義委員會也應包括大小族群與一向被排除在外的平埔原住民的委員參與,讓此原民轉型正義委員會保有應有格局,且不應由原民會指派,而是由部落自行推舉,以避免過去政府層級原民議題往往無法反映部落需求,甚至忽視平埔族群訴求的缺點。 但最後一點,也是許多人士擔憂一旦原民轉型正義委員會獨立於一般促轉委員會,會因為缺乏大眾關注而失去原應有的效力,目前似乎只能希望委員會有應有的行政調查權,並得靠各界積極監督新政府,要求總統府積極且具體落實選前的承諾: 「為實現社會正義、司法正義、歷史正義、土地正義和分配正義等轉型正義,由國家設置調查和解委員會,對歷代統治者所掌控而加諸原住民族的國家暴力歷史進行再梳理與詮釋、發掘真相,藉以釋放被壓抑與噤聲的歷史記憶,建立具各族群共識的『共享歷史』,達致『真相追尋』、『族群承認』,以及『國民和解』的目的;並對原住民族因而流失的土地、語言、文化、征戰傷亡等給予適當賠償;任何調查結果產生前,由總統代表政府為四百多年來原住民族所遭遇的剝削,向原住民族道歉。」 未來監督方向:平埔正名與準國與國關係希望委員會有應有的行政調查權,並得靠各界積極監督新政府,要求總統府積極且具體落實選前的承諾。
事實上,對比於蔡英文總統選前於 2015 年 8 月 1 日所提之原住民族政策主張,我們對於總統府於 5 月 26 日公布的原民轉型正義委員會設立原則,其實還能有更多期待。 例如蔡總統的原民政策主張第二點原本具體指出將「積極實現《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在此次聲明變成「將參考他國處理原住民的歷史真相和解的經驗」。而非常重要的第三點,同時也是延續陳水扁總統時代的「原住民族和國家是準國與國的主權新夥伴關係」,在聲明裡也大幅縮水為「國家與原住民族之間的關係,一定要非常嚴肅對待」。十分耐人尋味。 最後,幾乎所有參與討論的原民委員及官員均同意,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回復的時間點應從 400 年前開始,此次總統府發言人也強調總統府在原住民族的歷史正義、轉型正義推動上的基本原則,其「原住民族」的定義將包括 400 年前殖民者來臺而首當其衝,「歷史上同樣受到嚴重的權利侵害的平埔族群」。但今年 8 月 1 日,甚至放大到新總統四年任期,民進黨政府是否能具體回應平埔原住民族自「還我土地運動」、長達卅年的訴求,回復平埔族群原住民族身分,滿足蔡總統選前承諾「尊重平埔族群自我認同權,歸還民族身分及完整民族權利」,也成為新政府是否能真正做到臺灣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的關鍵指標。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一般學界定義「轉型正義」為對威權統治下所受侵害的事件進行檢討與歷史正義回復。圖為 1923 年臺北小學生於日本皇太子裕仁訪問臺灣時群集總督府前。[/caption] 延伸閱讀蔡總統選前承諾「尊重平埔族群自我認同權,歸還民族身分及完整民族權利」,也成為新政府是否能真正做到臺灣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的關鍵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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