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本文摘自《1921穿越福爾摩沙:一位英國作家的臺灣旅行》 離開福爾摩沙之前,我特別想看看原住民在自己部落裡生活的情形。承蒙外事課官員好意安排,我們得以造訪總督府經營的「歸順」蕃地前哨據點 —— 角板山。(註1) 某天早上 10 點,我們乘火車離開臺北,西行半小時後抵達桃園。往後的路程要乘坐「臺車」,而下定決心輕裝旅行的我們只帶了一個小手提箱。但我卻留意到,越村比我們更勝一籌,因為他什麼行李都沒帶。如我所見,不帶任何東西的他圓滿解決了旅行的一大困擾,那就是行李問題。 若能把自己訓練到這種程度,移動人生將是何等加倍快活、了無牽掛!既不需打包也不需開箱,更不會塞滿長物、徒增困擾,而且不必雇腳伕和付小費。 另一方面,當然也就不會有睡衣和換洗衣物;但你也不可能什麼都帶,況且我在前文也提過,日本旅館提供的和服、拖鞋甚至牙刷都很實用。因此,輕裝旅行對日本人來說更加輕鬆寫意,況且他們還不用經常刮臉。即使從高雄到臺北的長途旅程中,越村的行李也頂多只有一個小公事包,我還注意到裡頭多半放了書本。 我們在桃園照例受到地方官員的迎接,他們為我們備妥臺車和苦力。臺車是一種裝有煞車的輕便推車。一個苦力在平臺上就能操作它。首先,苦力在車後奔跑、推它啟動,接著跳上車駕駛,直到速度減緩再下車推動。上山時需要兩名苦力操作,但下山時好戲才真正上演,讓你完全感受到在(相當簡陋的)私人觀光鐵道上長途旅行的驚險刺激。 鐵軌是軌距約 18 英寸的輕便線,枕木不過是些短木段。目前在福爾摩沙,只有主要城鎮間有道路相通,而城鎮之外的郊區乃至山區,則由這些臺車路線連結起來,全島總長超過 550 英里。不論最初是誰想到以這種方式開拓鄉野,他肯定是個天才,因為在這片幾乎沒有馬匹的土地上,臺車路線遠勝於跑馬小徑(bridle-path);不僅如此,它也成了從山區運送樟腦等物產下山的高明辦法。(註2) 乘臺車旅行 從桃園開始,公路沿線都鋪設了宛如路面電車路線的雙軌臺車道。他們在平台上為我們安放了轎子,我和太太裹著毯子(因為很冷)坐上第一輛臺車,越村和我們的手提箱則隨後坐上第二輛車。接著我們出發上路,我們發覺這是一種讓人愉快的旅遊型態。 行過一段長路、穿越平原,我們逐步上坡,到達俯瞰淡水河的一座山頂,接著雀躍地以飛快的速度下坡。臺車道自此變成單軌且有許多急轉彎,我們不只一次迎面遭遇上行的臺車,但由於煞車功能良好,我們總有時間停車跳下。有次,我們遇上一列滿載甘蔗的臺車,這時我們也得下車,讓苦力把臺車推到路邊,等候障礙排除再回到軌道上。 經過一個半小時的車程,我們抵達淡水河岸,這時的淡水河不過是涓涓細流,沿著寬闊多石的河道流淌而下;一座由填滿石塊的竹籠搭建而成的絕妙長橋跨越其上,這可謂別出心裁又造價低廉的工程典範。 為了讓苦力稍事休息,我們步行登上遠處一座陡峭山丘,山坡上就是大嵙崁(大溪)小鎮。(註3)大溪郡守的管轄區遠達角板山。我們會晤了他的副手和警察課長(身著全套官服並配劍),而我們有先見之明地拿出隨身攜帶的三明治,於是就在公園的一座小小涼亭裡享用戶外午餐(al-fresco luncheon)。當局還十分貼心地派了一名警察送來茶水、香菸和雪茄。我以為明槍易躲、暗箭難防,因此堅持要香菸,越村不顧一切地點起一支福爾摩沙雪茄。 或許是我多想了,但越村抽了幾分鐘雪茄後,似乎變得出奇地沉默,我還留意到他以為沒人看見,把抽了一半的雪茄扔進杜鵑花叢中。 隨後,郡守十分親切地指派一位日本巡查部長聽候我們差遣,在接下來的旅程充當嚮導和通譯,我們聽說他在這個地區已經服務了 13 年。他個性快活、笑容滿面,但不會說英語,後來我發現,他會說的原住民方言也很少。但他的到來讓我們倍感禮遇,而且對越村來說,也是勝過手提箱的旅伴。 我們在 12 點半離開大嵙崁,隨我們上山的每輛臺車也都加派一名苦力,很像早年的公共馬車多加第二匹馬。越村也注意到,將轎子牢固地綁在臺車架上,可減少過彎時重心不穩的程度。但我們仍做了最壞的打算。 路程迂迴曲折一路上坡,現在由越村那輛車打頭陣,有時又向遠遠在我腳下、豐饒的淡水河谷急速下降;那裡不規則形狀的稻田櫛比鱗次,像極一幅巧手拼成的巨大拼圖。我們節節攀登向上,此時已蜿蜒在這些「之」字形山嶺的隆起部位。眼前所見也不再是梯田,而是分割成多塊的耕地—小塊小塊的茶園和稻田,坡上則隨處可見福爾摩沙人以茅草為頂的土屋三五成群。我們在路邊的一處警察駐在所停下,享用茶和香蕉,那兒整齊的花園盛開著玫瑰和杜鵑。 最後,在攀登了 1,500 英尺後,我們終於在下午 5 點抵達小小的角板山監督駐在所,走了 7 個小時的路程,很高興終於可以伸伸腿。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角板山上,原為了預備裕仁皇太子出訪而興建的角板山賓館。(Credit: Wikimedia Commons / CC0)[/caption] 角板山據點,教化的原住民孩童 角板山位於淡水河上方的臺地,淡水河在此僅是一道山澗。圓形的山丘覆蓋著一片雜樹林,隨處可見一片片褐色的已開墾地,大概是從婆羅洲遺落下來的。在遠方低處、波濤洶湧的溪流邊是另一個警察駐在所,在高處的山坡上、遠望如洞穴壁上雨燕巢的則是一間獨立的原住民家屋。 我們在總督府的招待所下榻,它位於深削的河谷頂端,以常見的日式風格建造而成。附近有一陣子前為了預備皇太子的出訪(東宮行啟)而興建的賓館,但太子最終並未成行。(註4) 警察課長帶領我們參觀角板山據點。一切整齊清潔無比,營房、警察宿舍都一塵不染。但最令我們驚訝的,莫過於在此深山中的偏遠前哨裡竟也裝設了電燈。 接著,我們前往參觀「歸順」原住民兒童就讀的蕃童教育所(註5)。所長由警察兼任。在我們抵達時,孩子們正在田裡工作,聽見鐘聲響起,連忙趕回來。他們全都穿著灰色和服的制服、頭戴圓盤帽,帶給我們揮旗唱遊的表演,歌曲是日語歌。演出告一段落後,他們以日本人的禮儀深深一鞠躬。在他們當中我只看見三位女生,其中一位彬彬有禮地為我們端上茶水。 幾位獲准前來探望子女的母親正閒晃著,靜靜地抽著附有小巧銅質斗缽的長菸斗,她們身穿色彩繽紛、從雙肩垂掛到腳踝的長布衣,臉上的紋面十分醒目 —— 寬大的花紋從額頭中央向下延伸到鼻梁,又從耳朵橫越兩頰到嘴邊。她們與那班或已成為日本人的子女形成鮮明的對比。 演出結束後,越村提示我們:客人通常會捐款獎勵孩子。因此我們拿出 5 圓,年紀最大的孩子起立收下,並以合宜的日本禮儀鞠躬。我看著他。 「哎喲!」我喃喃自語:「你這個十足的獵頭者之子!」 [epq-quote align=”align-right”]他們離開部落時還是單純的內地原住民小孩,但 5 年後返鄉則成了日本公民。[/epq-quote]日本人對於全島各地的這 30 多處蕃童教育所十分自豪。他們強調,蕃童教育所為文明的表徵,是他們以仁慈教化「蕃人」的明證。但在我看來,看到這些大自然之子被「日本化」(套用這個詞)時,反而覺得有點可悲 —— 他們看似快樂,儀容也夠整潔,也被照顧得很好。生活條件無疑改善了,但同化的過程對他們來說(不可否認,這才是當局的目標所在)是否得大於失,則有待商榷。 蕃童教育所雖非義務教育,但越村也告訴我,孩子們只有星期天不用上學,此外沒有其他假日,就學 5 年中也不曾返回部落。這意味著,在他們一生中最具可塑性的 5 年與家鄉完全斷了聯繫,失去傳統,也遺忘習俗。 事實上,他們離開部落時還是單純的內地原住民小孩,但 5 年後返鄉則成了日本公民。 那時越村的說法令我難以置信,於是我決定小心求證,因為我發現,儘管我們的這位隨員有著無比良善的用心,但偶爾還是很容易提供不精確的資訊。我想,有時這是因為他天生不喜歡表現出自己不懂,有時則是因為他渴望說出對方想聽的答案。比方說,在我們抵達角板山時,他聲稱我太太是第一個造訪角板山據點的外國女性,但當我們翻閱在招待所找到的一本來賓登記簿時,卻發現上面有幾位女傳教士的簽名,或許還有許多其他外國女性也來過這裡。 無論如何,儘管這些不幸的孩子得連續就學 5 年之久,但在這個特殊的場合,我決心讓他們休息一天。 我從小就羨慕那些到學校視察,還能為學生爭取半天假的達官貴人;我一直都有個抱負,想攀升到這種擁有行善權力的地位,而我在角板山第一次有能力這麼做。所長答應為我履行這個請求,但究竟能否實現,或者得到半天假的孩子會不會感激我,我永遠不得而知。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400"] 日治時期的蕃童教育所上課情形。(Credit: Wikimedia Commons / CC0)[/caption] 獵首緣起 角板山位於禁止進入的「蕃人」領地的邊緣。越村暗示,若我們進入蕃地,恐怕會被砍下腦袋。我對此抱持懷疑,但此時這片不受政府勢力影響的土地範圍是如此遼闊,包含了大部分的東部山地,那兒生長著價值連城的樟樹林。 住在這片叢山峻嶺的人,或許可稱為福爾摩沙原住民,我也找不到更好的用詞。他們是一個在島上或許生活了 2 千年以上的種族後裔,儘管他們的起源不明,但幾乎可以確定是來自東亞大陸,而且大都具有馬來血統。如今他們所形成的不同族群並非在同一時期來到島上,可能有來自玻里尼西亞的移民,也有來自東亞大陸的移民。 直到最近幾年,他們對於獵人首的熱情才開始減退,以下的傳說來自一位泰雅族原住民的口述,關於人們所認為的獵首習俗的由來。我十分感激菲普斯先生的協助,按照他的翻譯,記錄如下:
「我們的祖先以前住在山上,但隨著部落人口的增加,山上沒有足夠空間,因此族人決定有些人要搬到平地去。他們沒辦法計算確切的人數,不過大家商量好,將分成兩隊的族人集合在兩座相鄰的山上,然後各自用最大的音量吼叫,聲音最大的就要送一些人給另一隊,盡可能地確保人數上的公平。於是兩隊各就指定位置,其中一隊率先發出驚人的吼聲。另一隊也回應了,但聲音太弱,傳不到。
另一座山去。第一隊的長老於是依約撥出一些人,將他們送到另一隊。但實情是,另一隊的長老為人狡詐,他把一半的人藏匿在山中以欺騙對手,等到雙方再次比賽吼聲大小時,他把那些人從藏身處召喚出來,讓他們用最大的音量吼叫。第一隊這才發覺自己上當,於是長老要求把先前送去的人全部立刻送還;第二隊的長老卻拒絕放人,並傳話回去:若他們想要人,就來「砍下人頭帶回去」。第一隊的人被這些話激怒了,獵首習俗也就是直接由此開始的。
我們的祖先就是留在山上、較少的那隊人,但我們不知道住在平地的那隊人去了哪兒。或許他們成了今天熟蕃的祖先。」
中國人來到福爾摩沙之前,許多原住民族無疑擁有肥沃的西部平原,直到後來才進入山地,躲避新移民的壓迫。當一片土地必須持續承受移民潮湧入的壓力時,這總是常見且近乎不可避免的過程。 於是,最先來到的移民人數逐漸減少 —— 除非他們的力量強大到足以抵抗外來者的入侵,但通常並非如此。 即使在荷蘭人初到福爾摩沙時,還有大批原住民定居於臺南附近,西班牙人在北部海岸附近也發現了原住民。看來荷蘭人認為原住民是可愛的民族,因此藉由費心善待他們、在他們之間推廣新事業,並任命行政官員監督各部落事務來和他們交朋友。許多原住民都改宗基督教。 [epq-quote align=”align-right”]他們並不像後世所描繪的那樣不分青紅皂白地獵首,或對任何侵入領域的陌生人一律格殺。[/epq-quote]1627 到 1631 年間,福爾摩沙第一位正式獲得任命的荷蘭傳教士干治士牧師(G. Candidius,註6)在島上生活,根據他的描述(註7),與他往來的南部各部落除了戰爭方式外,都是友善而溫和的,而且十分好客,絕不背信棄義。(編按1)當他們和其他部落交戰時,都會依照祖先的習俗與慣例進行戰鬥,對長幼一律斬首,而且寧可偷襲;但他們並不像後世所描繪的那樣不分青紅皂白地獵首,或對任何侵入領域的陌生人一律格殺。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400"] 新竹尖石錦屏大橋的泰雅族出草雕像。(Credit: 反光鏡的視野 / CC BY-NC-ND 2.0)[/caption] 中國人的暴行 下一段對原住民的可靠記載來自耶穌會馮秉正神父(Father de Mailla,註8)。1714 年,他奉中國朝廷之命造訪福爾摩沙。他由北而南走訪這座島嶼,確認曾受荷蘭統治的原住民十分溫順,但也發現,居住在平原、歸順於中國的原住民遭到統治他們的中國貪官汙吏剝削和詐騙。他詳細記載了中國人幹下的一件出奇凶殘的暴行,而這極可能不是個案:中國人占領福爾摩沙之後,總設法想尋找黃金,他們在西海岸聽過許多關於埋藏黃金的傳說,但始終一無所獲。 此時,島嶼東部仍是全然未知的領域,但有一群中國探險者登上一艘小船,越過海洋來到東海岸,登陸後受到原住民的友善接待。他們得到了住屋與糧食,也獲准前往任何想去的地方。他們停留了一星期,和東道主一起尋找黃金,但在鄰近地區卻未獲得關於黃金的任何線索。 就在他們即將放棄尋找之際,意外地在一戶原住民住家中發現幾塊金錠,但主人擁有的似乎不多。此時,中國人的貪婪立刻被撩撥起來。他們不是透過以物易物這種幾乎不必付出多少代價的方式取得黃金,而是待船隻就緒、準備返航時,以感謝款待的名義邀請原住民參加告別宴會。他們慷慨地以燒酒款待不疑有他的賓客,等到賓客全都醉倒,就把他們全部殺光,再帶著覬覦已久的黃金遠走高飛。 官府並未對這樣的暴行予以關切,但若中國人能將凶手繩之以法,對他們來說反而是好事。當暴行的消息傳遍原住民居住的鄉間,隨即引發報復行動。原住民成群結隊侵入中國移民的村莊,冷血殘殺他們遇到的每個男人、婦女和小孩,燒毀村莊、破壞農作,並搶走每一件能夠找到的東西。 從那天起,原住民和中國人就結下了不解之仇,蕃界上日益頻繁的衝突持續了數百年。可想而知,原住民對待陌生人的態度也徹底轉變,不論來自何方的外國人都被當成敵人。 [epq-quote align=”align-right”]中國官方從未認真採取措施撫綏原住民地區,或促使雙方停止敵對、訂立和約;他們唯一的政策就是出兵攻剿⋯⋯[/epq-quote]中國官方從未認真採取措施撫綏原住民地區,或促使雙方停止敵對、訂立和約;他們唯一的政策就是出兵攻剿,甚至一度在所認定的番界上修築土牛溝,下令移民不許越界;但這項措施卻說不上有任何益處。即使在界線上每隔一段距離安排守衛,也無法阻止貪婪的中國人越界砍伐樟腦或取走一切資源,也無法阻止原住民越界襲擊他們所認定的敵人。 但這對於原住民卻是不公平的鬥爭。隨著他們在平原和低地上的豐饒領地遭節節逼近的中國移民人潮奪去,尤其是那些生長在海岸附近的樟樹遭砍伐殆盡之後,逐漸深入內地的樟腦工人又將他們趕到更深的山區。 樟腦工人很愛玩的一套伎倆,就是設下圈套捉拿一群原住民,然後派人去找他們的妻小,隨後釋放男人,但扣留他們的妻小當做人質,直到樟腦砍伐結束為止。因此當原住民遇上一小群砍伐森林的中國人時,不意外地,他們幾乎不會輕易放過報仇的機會。 [epq-quote align=”align-right”]中國人的暴行仍遠甚於原住民。沒錯,後者會砍人頭,但前者不但會吃受害者的肉,甚至還拿出來買賣。[/epq-quote]不過,中國人的暴行仍遠甚於原住民。沒錯,後者會砍人頭,但前者不但會吃受害者的肉,甚至還拿出來買賣。「實在駭人聽聞,」達飛聲先生說,「一個以擁有高度文明和宗教情懷而自豪的民族,本應對此蠻行深覺罪惡,但這卻是千真萬確。他們殺了一個蕃人後,通常砍下首級公開展示,給那些來不及看到先前殺戮、支解過程的民眾觀賞。接著,捉捕者分食軀體,或賣給富有的中國人,甚至賣給高官,以同樣方式處置。腎、肝、心和腳掌是人們最想要的部位,一般切成小塊,煮熟了熬成湯吃。肉和骨頭也加以熬煮,人肉則做成某種『蕃膏』。中國人依據自古以來的迷信,堅稱吃蕃人肉能強身固精,甚至增加氣魄。 某些人或許以此作為袒護這種可怕習俗的藉口,但這禁不起檢驗,詳細思量,世上最野蠻部落的食人文化正是以迷信為根基。 1891 年山區戰亂期間,蕃人肉如豬肉般被裝在籃子裡送來,並在大嵙崁市場當著外國人在內的所有人面前公然叫賣;有些蕃人肉甚至被外銷到廈門販售。」(註9) 就這樣,原住民友善的性格被中國人的殘暴野蠻,以及官府的軟弱無能給徹底改變了。他們的心靈剛硬起來,一見中國人就殺。 日本接管島嶼時正面臨著這樣的事態,在他們鎮壓流竄於鄉野的中國叛軍和匪賊之後,立即遭遇了如何才能最有效綏靖原住民的問題 —— 我認為他們並未成功。在我看來,「蕃人問題」是日本人在福爾摩沙唯一無法解決的問題,原因在於他們尚未開始以正確的方式解決。 日本人在過去中國政府勢力範圍內確立了法律與秩序後,隨即將目光轉向原住民。他們組成蕃地事務委員會負責調查蕃地,隨後成立蕃務本署處理原住民事務。任何未經官方特別許可者一律不得進入蕃地,並且頒布律令,禁止任何未經特別授權者占據蕃界內的土地或宣稱所有權。 分隔蕃人領地與島上其他地區的邊界並不明確,但一般理解為大致遵循中國人先前構築的土牛溝。在原住民區域內也設立了一些小據點,但居民或常誤解外來者的意圖,或將他們誤認為中國人,故時常襲擊哨所、殺害守備隊。發生這些事件後,當局在一段時間內的政策近乎將原住民限制在蕃界之內,任他們自謀生路;換句話說,他們忽視了將近一半的新領土(蕃地面積約有七千平方英里),其中包含了他們尚無所知的發展可能與潛在財富。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400"] 清朝統治下的土牛界,由法國人 Jean Baptiste Bourguignon d’Anuville 於 1735 年所繪。(Credit: Jean Baptiste Bourguignon d’Anuville / CC 0)[/caption] 隘勇線 但他們不久就發現,為了保護樟腦工人,必須沿著蕃界部署守衛,於是重新恢復早已廢棄不用的中國舊制。日本人重新編組的隘勇線包含了武裝警察駐在所,1895 年時總長 80 英里,日後延長到 3 百英里;隘勇線一有機會就不斷向蕃地推進、深入原住民領域,根據越村的說法,原住民遭到「鎮壓」後隨即「歸順」。他們獲得官方分發的農具,並在教導下改種稻米,取代迄今為止的主食小米;他們的疾病得到治療,並獲得藥品供應;他們也能帶著野味和山產交換食鹽及其他必需品。 隘勇線是由在山林中開拓出來的小徑「隘路」所構成的,隘路通常沿著山嶺的稜線頂端延伸,並將位於原住民地區一定距離內的草木砍除,好讓隘勇得以預警原住民的逼近,並開闢槍砲射界。在戰略要地也修建隘寮,由隘勇守衛,目前全島共有 800 多座,平均每隔 1/4 英里就設置一座。它們的構造就地取材,包含木、竹、土、石,牆上設有槍眼,並以壕溝或柵欄環繞。根據臺灣總督府印行的英文版《理蕃概要》(Report on the Control of the Aborigines in Formosa)記載:「又在必要地點架設通有高壓電的鐵絲網,或埋設地雷做為輔助防禦,監視蕃人來襲極有成效。交戰過程中經常使用手榴彈。電話線也沿著隘勇線鋪設,並在必要地點部署野砲、山砲和臼砲,在接近蕃社的隘勇線上,一門砲就足以威嚇數社。」(註10) 如今隘勇線制度仍在運行,隘勇薪資則由臺灣總督府支付,主要招募對象為中國裔福爾摩沙人,也有極少數的日本人。他們由官方發給制服,月薪 7 至 15 圓不等。若隘勇負傷,可在康復後獲贈 40 到 100 圓不等的慰問金;若隘勇因公殉職,他的家人則可獲得 100 圓撫恤金。每座隘寮配置 2 至 4 名隘勇駐守,每 4 到 5 座隘寮由一處隘勇監督分遣所,以及指揮分遣所的日本人或福爾摩沙人巡查管轄;每 4 到 5 處分遣所則由一處隘勇監督所,以及負責指揮的警部或警部補管轄。另在監督所下設置交易所(換蕃所),做為官方准許交換物產的場所,由一名在原住民通譯輔助下的官員掌管。 福爾摩沙的隘勇線就是一條哨戒線。哨戒線外綿延的土地儼然成了敵國,哨戒線背後則是受到保護的福爾摩沙人村莊。隘勇本質上是一支戰鬥部隊,儘管大部分的時候他們仍是守備部隊。他們日以繼夜地在小小的陣地裡守望,並且不斷在各個隘寮之間巡邏。不論原住民或福爾摩沙人,未經特別許可一律不准跨越隘勇線。「就連取得交通許可的蕃人,」竹越先生說,「也不得接近指定以外的隘勇線。拒不聽命者,步哨有權逕行槍殺。」(註11) 自日本人重新編組隘勇線起,這樣的情況延續到今天。在現行統治方式下,它或許還會再持續很多年。 竹越先生如此形容這些置身孤立隘寮的隘勇:他們的命運就像自古駐守在中國萬里長城外的守軍,抵禦多年來強大匈奴人對中原王朝的安寧所造成的威脅;中國詩人熱愛以邊疆戍卒的困苦與孤獨為創作題材,他們歌詠著守護和平的勇士的不幸遭遇。「此間不斷上演著如同古代支那塞外的悲劇。我相信,守護此地的福爾摩沙隘勇的生活,也必將成為日本詩人歌詠的題材。」(註12) 這實在是一幅可悲的景象。無論如何,福爾摩沙人隘勇畢竟是自願前往。不僅如此,他們是在通電鐵絲網之外,而非網內。綜合以上所述,我想我寧可當福爾摩沙人隘勇,也不願成為福爾摩沙蕃人。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400"] 站在隘勇線前的台灣原住民。(Credit: 誠文堂新光社《改訂版日本地理風俗大系》第8巻 / CC0)[/caption] 如前所述,隘勇線不時向蕃地推進,凡占領的地區一經平定便得以開發。某些例子是原住民體認到在一個安定政府統治下的種種好處,占領行動因此不受阻礙;但在其他情況下,原住民則盡一切力量阻撓隘勇線推進,游擊戰也隨即展開;儘管派來與他們交戰的是配備現代戰爭兵器的大軍,但原住民通常還是占上風。 攻擊軍對於即將進軍的地域缺乏充分的認識,而那片土地上遍布層層疊疊的險峻山嶺及茂密的叢林,交通運輸也面臨極大的困難,軍隊更可能隨時遭受伏擊。原住民戰士在熟悉的環境中,輕易就能打敗攜帶重裝備且不習慣叢林作戰和攀山越嶺的日本軍人。在這種情況下,也無怪一般隘勇往往在隘勇線推進之前便紛紛逃亡,他們即使身穿制服,仍與訓練有素、紀律嚴明的軍人有段差距。 攻擊部隊的兵力自然是隨著作戰目標及交戰前推算的敵軍數量而有所不同:通常由地方各廳警務課長指揮的本部擔任先鋒部隊,搭配一支運輸部隊,以及負責砍伐叢林和新建隘寮、道路,架設電話線及鐵絲網的特別技術部隊。 討伐作戰 即使在承平時期,隘勇線推進仍是一項浩大工程。比方說,其中一次最成功的隘勇線推進發生在 1904 年,在長達 99 天的交戰期間,當局動用 700 名警察和人伕,並花費 5 千英鎊,將 300 平方英里的土地納入總督府的勢力範圍。1907 年,就在我們前往角板山途中行經的大嵙崁地區,當局對泰雅族展開的另一次隘勇線推進遭到頑強的抵抗,這次征伐動用了兩支部隊,各有 1 千和 500 人,但警察、隘勇及民伕都傷亡慘重。經過將近 4 個月的苦戰,隘勇線向前推進並占領 90 平方英里的新領土,共花費 12,600 英鎊。 從這幾個例子可知,隘勇線由警察與福爾摩沙人隘勇協力推進。但在其他情況下,卻必須動用日本正規軍來討伐原住民,由於軍隊不適應作戰地區的環境,因此未必能夠得手。 在一支由一名軍官及 9 名士兵所組成的分遣隊,因觸犯部落習俗(原住民聲稱)而遭東海岸的泰雅族分支太魯閣族(編按2)殺害之後,1898 年當局派出一支步兵大隊前往討伐,但在原住民攻擊下死傷甚多而不得不撤軍,遠征行動於是草草結束。此後數年間,太魯閣人依舊自由行動、不受約束,遠直到 1906 年他們突然發動攻擊,殺害花蓮港支廳長及 30 名樟腦工人,當局才決定對他們採取大規模軍事行動(編按3)。隔年,兩艘砲艦從海上砲擊部落,接著在 500 名「歸順」蕃人協助下,日軍由陸路進攻部落。40 名太魯閣人被殺,6 個部落被燒毀,耕地和作物都遭破壞。(註13)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日人為侵略太魯閣族,正在進行架橋工事。圖攝於大正 3 年 5 月 23 日左右的南投山區。(Credit: 方晛煇 / CC0)[/caption] 一般說來,頻繁展開討伐作戰都能達到作戰目標,因為能夠殺死一定數量的原住民或燒毀一些部落。有時該地區確實得以綏靖,但通常的情況則不然,因為原住民在盡可能殺傷來犯的敵軍後,就退入叢林裡躲避追擊;日本人則在破壞一切可供下手的事物後撤退,事態又回復舊觀。現代化步兵在這樣的環境下處處不利,原住民則是無往不利。在臺灣總督府看來,警察和隘勇所取得的戰果遠勝於軍隊。 有時失敗的征伐所招致的壞處更多,讓原住民更無忌憚,比先前更加輕視總督府;其他情況下,即使當局展示了武力,有些部落也受到懲罰,但效果卻無法持久,因為當局無法長期占領該區,既損兵折將又付出大筆開銷,卻仍然徒勞無功。連臺灣總督府都不得不承認事實上未曾改變:就算有過這些努力與行動,就算近 30 年來歷經了無數場代價高昂的征伐和漫無章法的作戰,福爾摩沙山地為數不到 10 萬的原住民還是能夠將日本人阻擋在殖民地的一半領土之外,不讓他們開發島上或許最有價值的那一部分。 日本人其實證明了自己和中國人不相上下:他們能打敗俄國人,也能從德國手中奪取青島,但至今卻仍遭受福爾摩沙山地原始民族的頑強抵抗,無法進入他們名義上控制的領土。基於這個理由,我不得不說,日本人在解決「將原住民納入管轄」此一重大問題上的努力不僅失敗,而且是徹底失敗了。 挑他國政策的毛病再簡單不過,而我截至目前的批評也純屬破壞,但我將在下一章試著說明,在我看來,過去的他們如何可能成功,今後又能如何有機會成功。 (本文摘自《1921穿越福爾摩沙:一位英國作家的臺灣旅行》,經「遠足文化」授權轉載。非經同意,不得轉載。) 關於本書- 書名:1921穿越福爾摩沙:一位英國作家的臺灣旅行
- 作者:歐文.魯特
- 譯者:蔡耀緯
- 出版社:遠足文化
- 介紹:
- 譯註:作者是在 1921 年 4 月 9 日前往角板山,隔日下山,休息一日後由基隆離臺。參見〈地方近事 新竹 外國武官入山〉,《臺灣日日新報》,1921 年 4 月 10 日:「英領北ボルネオ政廳附民官ルフター陸軍少佐は豫て來臺中の所,九日夫人同伴にて大溪管內角板山に入山,一泊の上,十日下山歸北の豫定なりと。」
- 譯註:關於桃園經大嵙崁(大溪)到角板山的輕便鐵路修築背景與經營情形,可參見蔡龍保,〈日本殖民地下的臺灣人企業─以桃崁輕便鐵道會社為例〉,《國史館學術集刊》,11 (2007.03),頁1-46。
- 譯註:臺灣行政制度在1920年(大正九年)9月起由十二廳制改為五州二廳制。但本書作者在到達某些地點時,仍經常沿用十二廳制時期的舊地名,第二章的阿緱(屏東)如此,本章的大嵙崁(大溪)亦如此。
- 1923年(大正十二年)皇太子裕仁親王訪問臺灣的「東宮行啟」並未前往角板山。參見陳煒翰,《日本皇族的臺灣行旅:蓬萊仙島菊花香》(臺北:玉山社,2014),頁208-209。
- 譯註: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臺灣總督府制定《蕃童教育綱要》、《蕃童教育費標準》等辦法,首先在阿里山達邦部落設立第一所蕃童教育所,1908年更新教育標準、教育綱要、教育費標準之後,開始在各地普設蕃童教育所,由理蕃系統(民政局殖產部)管轄,駐紮於附近派出所的警察兼任教師,不同於文教系統(文教局學務部)管轄的蕃人公學校。直到1945年日本殖民結束,始終是原住民主要的初等教育機構。角板山的蕃童教育所設立於1909年。
- 譯註:干治士(1597-1647),荷蘭改革宗教會傳教士,也是第一位來到臺灣的基督新教牧師(1627-1631、1633-1637)。他在西拉雅族新港社宣教時寫下《臺灣略記》,紀錄當時西拉雅人的社會組織、宗教和風俗習慣,並將祈禱文和教理問答譯成西拉雅語,為日後宣教工作奠定基礎。
- Formosa Under the Dutch, p.9. 譯註:參見甘為霖著,李雄揮漢譯,《荷據下的福爾摩沙》(臺北:前衛,2004),頁18。
- 譯註:馮秉正(1669-1748),法國耶穌會士,1703年(清朝康熙四十二年)到達中國,1710年與德瑪諾神父(Romain Hinderer)一同參與雷孝思神父(Jean-Baptiste Regis) 領導的《皇輿全覽圖》測繪工作,踏查河南、江南、浙江、福建以及臺灣、澎湖,並為清朝統治初年的臺灣西部留下了文字紀錄。
- The Island of Formosa, p.255. 譯註:引文參見達飛聲著,陳政三譯,《福爾摩沙島的過去與現在》,下冊頁307。
- 該書頁16。譯註:此處摘引的《理蕃概要》日文本「ハ、隘勇線の設備」一節,並未提及手榴彈使用。引文見臺灣總督府民政部蕃務本署編纂,《理蕃概要》(大正二年﹝1913﹞印行),頁63-64。
- Japanese Rule in Formosa, p.214.原文見竹越與三郎,《臺灣統治志》,頁354。
- Japanese Rule in Formosa, p.215. 原文見竹越與三郎,《臺灣統治志》,頁355。
- Report of the Control of the Aborigines of Formosa, pp. 34 and 39. 譯註:參見臺灣總督府民政部蕃務本署編纂,《理蕃概要》,頁100-103。
- 有趣的是,這群「友善而溫和的,而且十分好客,絕不背信棄義」的原住民,也是當時所謂的「熟蕃」。
- 過去太魯閣族被歸類為泰雅族,已於 2004 年 1 月 14 日正名為太魯閣族。
- 指 1914 年 5-8 月爆發之太魯閣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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