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瓜不只得瓜還得肉!」魯凱族導覽背後的原民生態啟示錄

  魯凱族的生態學:種瓜也可以得肉 一路走來,導覽的族人豐富地道出幾乎所有生態導覽可以展現的內容,舉凡蝴蝶、青蛙、植物、蝙蝠以及螢火蟲等,但最吸引我的卻是,他說:「你知道,種瓜可以得肉嗎?」 我們簡直是莫名其妙,隨行的 Fikret Berkes 教授更是感到好奇。接下來他走到林下,指著一種瓜類,然後解謎一般地說,山豬很喜歡吃這種食物。所以我們在森林中種植這類植物,然後就在生長這些瓜類的地方守候著山豬,於是山豬肉就可以到手了!這就是「種瓜得肉」的典故由來。 Jeff 是從美國杜克大學來的博士生,他不知道這個成語的奧妙轉折。我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是原來的典故,但「種瓜得肉」則是原民的智慧;因為漢人的成語要表達的是一種遺傳學的知識,而原住民的巧妙轉喻則是一種生態學,就像是「我了解你的明白」這句話一樣。   讓人無法再種瓜得肉的國家法律 在「種瓜得肉」之中,導覽族人說出了食物鏈與生態系統的網絡關係。人是這個生態網絡的一部分,而當代國家的法律與制度卻硬生生地將這種互相依存的關係切斷了! 這次的走動,其實是要將這樣的關係透過類似「種瓜得肉」的妙喻給揭露出來,但更重要的是讓林務局的夥伴知道,為何在行程中不管是哪一個部落,都不斷地陳述狩獵、漂流木、愛玉子以及各種林間產物跟他們的關係,並且控訴國家法令的不當與不足。 有林務局的夥伴告訴我,他說其實都是老問題,都是一樣的問題啊!我反問,那麼為何這些一樣的老問題,持續且一致性地不斷被陳述出來呢?這種問題背後的系統性跟結構性沒有得到處理,不正是林務局一直跟原住民無法建立正常夥伴關係的癥結嗎? 一切的衝突與誤解,似乎可以從這個「種瓜得肉」的道理,細細地咀嚼與反思。   我在座談會中,聽到民族議會主席包基成慷慨激昂地說,小鬼湖不是魯凱族的名稱,這個原本在魯凱語中指的是「該停下來,休息」的神聖空間以及靈魂安息之處,卻被以鬼名相稱,真是極大的污辱啊!他的控訴,引起我的共鳴。於是,我向台東林管處處長建議,難道林班地以及它的號碼不能改為魯凱族的地名嗎?或者是並用互相參照。 我想,這樣做才是真正的共管與和解的開始。 (本文原標題為〈Fikret Berkes 教授台灣行的回顧(十): 德魯瑪克部落種瓜得肉的啟示〉,原作者為林益仁。非經得意,不得轉載。)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魯凱族導覽員 Lravorase Lra-dumaralrath[/caption]   關於作者 林益仁,臺北醫學大學醫學人文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長,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研究中心主任,長期關心原住民議題及環境生態、永續發展,並撰寫原住民議題相關時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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