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臺灣數百年的歷史中,有哪些族群曾經被稱作「外人」?

  誰跟我們一樣?誰跟我們不一樣?其實是很主觀的。 每個社會都有一套區分誰是我們、誰是他們的觀念跟想法,例如為了要凝聚、加強認同感跟向心力,需要一個跟我們不一樣的對立群體建立,或是為了建構我群的優越感,就要區分社會中階級地位的高低。 一般社會中被視為「外人」的人,通常不在主流、不在中心的邊緣位置。被推向邊緣位置的人,也常是社會的底層、弱勢的人。因此,社會中被「你」、「我」視為「外人」的人,常處在「邊緣」、「非主流」的位置,當中一些人也是社會中較「底層」、「弱勢」的人。 底下我們就來談一些過去臺灣歷史上「外人」的故事,看看是誰被認為不一樣?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400"] 清代地圖中臺灣島上出現「番界」等描述文字。[/caption]   界內還是界外? 漢人常喜歡說別人是「番」,原住民是「番」,外國人也是「番」。總之只要不是漢族,中華文化教化以外之地,就是「番」。   早期閩南人說,到南洋去打拚叫「落番」,到南洋娶當地女子叫「牽番婆」;其實臺灣在明代中國人的紀錄裡,也被視為「東番」,或是「荒服之地」,所謂「荒服」意指距離皇帝所居京城最偏遠之地。 過去臺灣被稱做「東番」,但漢人移民到臺灣後,把很多「番地」開墾成田,落地生根,然後漢人把所居以外之地說成「番地」。漢人所居地跟原住民所居的「番地」間,因此逐漸形成「番界」。這條界線不是固定的,隨著漢人拓墾的腳步,番界線會往東推移。 漢人當時把原住民稱做「番」,並依教化的程度,以及是否歸順官府區分為「生番」及「熟番」。「熟番」是向官府輸餉納稅,或是服徭役的原住民。成為「熟番」被認為脫離了「生番」階段,通常會被劃入番界內,成為界內人。雖然還是被認為是「番仔」,但已是逐漸接近「人」(漢人)的「熟番」了。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到南洋討生活打拼的閩南人,常娶當地女子為妻。(翻攝自《艾爾摩沙:大航海時代的臺灣與西班牙》)[/caption]   誰非漢人? 我們常說清代臺灣是移民社會,但也可以說是「漢番雜處」的社會。所謂「漢番雜處」,是因漢移民形成的街庄起初會鄰近番社之旁,久之漢庄與番社越來越難區分。在當時移民社會的情境下,區辨誰是「漢」誰「非漢」會是日常生活中一個會面對的問題。 漢番混居共處日久,界線可能趨於模糊化,對「漢人」而言,這是有認同危機的。 在「漢人」是社會優勢群體的現況下,為了展示「漢人身份」,「漢人們」(這當中也包括一些對外宣稱自己是「漢人」的原住民)的策略是去嘲笑別人是「番」,嘲笑隔壁村子的人是「番」,嘲笑他們「番」的風俗。 在清代漢番共處的移民社會,也是臺灣歷史上漢人社會形成的重要時期,如何說別人是「番」,突顯自己是「漢」應該是重要課題。   因此,所謂原住民的「漢化」,有可能是策略性的宣稱與推動,實際上原住民的情感與認同,甚至生活實踐上真的有「漢化」嗎?值得思考。   紅毛與烏鬼 荷蘭人在歷史上被漢人稱為「紅毛番」,漢人因為荷蘭人長的「深目長鼻,毛髮皆赤」,所以稱他們為「紅毛番」、「紅毛鬼」。臺灣也有不少以「紅毛」為名之地名及建物,例如紅毛城、紅毛樓、紅毛寮、紅毛厝、紅毛港等等。其中位在彰化田中鎮的大紅毛社、田尾鄉的小紅毛社,則是因為居住這個地方的平埔原住民髮色較漢人淡,所以被稱為「紅毛」。不過伊能嘉矩在 19 世紀末進行的調查報告裡,則說此地原住民在家門口懸掛紅毛人像,所以被外人稱做紅毛社。 紅毛荷蘭人來時,帶來了另一群外國人,臺灣人稱為「烏鬼」。所謂「烏鬼」,明清時代的文獻大概都是說「烏鬼,番國名,紅毛奴也。其人遍體純黑,入水不沉,走海面若平地」。1939 年(昭和 14 年)《臺灣歷史畫帖》中描繪鄭成功圍城期間,荷蘭亨布魯克木牧師與女兒訣別圖。途中出現一位貌似黑人奴隸者,應該就是荷蘭人帶來的「烏鬼」。(臺史博館藏,館藏號2009.011.0348) 這群「烏鬼」是那裡人呢? 連橫說他們是非洲的土人,也就是黑奴。事實上,17 世紀隨著荷蘭人、西班牙人來到臺灣的「烏鬼」,大多是東南亞地區的南島原住民。這群被歐洲人帶到臺灣的東南亞原住民,也可說是臺灣歷史上最早的一批「外籍移工」。 當時也有些「移工」因受不了歐洲人的奴役壓榨而逃離,跑到臺灣山林之中躲起來。荷蘭人戰敗離臺後,他們帶來的「烏鬼」也被鄭成功接收,甚至還組了人數可能有 7、80 人的「烏鬼步槍隊」。 17 世紀這些滯留臺灣的東南亞原住民,想必也成為日後一些臺灣人的祖先吧!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1939 年(昭和 14 年)《臺灣歷史畫帖》中描繪鄭成功圍城期間,荷蘭亨布魯克木牧師與女兒訣別圖。途中出現一位貌似黑人奴隸者,應該就是荷蘭人帶來的「烏鬼」。(臺史博館藏,館藏號2009.011.0348)[/caption]   良民與賤民 傳統漢人社會裡,位居社會底層跟邊緣的人一般被視為「賤民」。賤民通常是做「伺候人」的工作。有賤民,自然就有相對而言的非賤民 ——「良民」。清代的四民是士農工商「四民為良,奴僕及娼、優、隸、卒為賤」,另外包括樂戶、丐戶、惰民、蜑民等也都屬賤民階級。賤民不能參加科舉考試、不許通過捐納做官、不許與良民通婚,也不許穿戴良民的服飾。有的賤民雖有姓氏,但是卻被完全排除在宗族組織之外,不能進祠堂、不能拜祖先。 另外,有一群人雖不是身份世襲的賤民階級,但他們從事的工作,普遍被社會輕視,例如剃頭師、轎夫、苦力、擔糞等等。這些人從事非主流、社會邊緣底層的工作,因此社會地位不高,但相較賤民,他們是自由的。有些職業雖被認為低賤,卻是日常生活所必須。 清代因規定男子要剃髮留辮,使得剃頭業開始興起。清代臺灣理髮舖少,一般多是剃頭人擔著剪髮工具在街巷、市集攬客,而且除了剃髮之外,還兼梳辮子跟按摩打背,一次索價僅 3 錢。通常,有錢人會固定叫剃頭師到家中剪髮,當清代官員要長期出巡地方時,也常會編制剃頭匠隨行,以定時整理門面。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轎夫(臺史博館藏,館藏號2001.008.0084.0001.020)[/caption]   化外之人 被排除在漢人禮教、禮法範圍外的人,也常是官府管教所不及的「化外之人」。前述臺灣「生番」也被視為「化外異類」。但是遊走社會邊緣、禮法邊緣的人,如果集結起來,也可能形成讓主流社會有危機感的化外、法外力量。所以中國有句話「儒以文犯法,俠以武犯禁」,這個「俠」的身份其實是與社會底層、邊緣的人重疊,或是隱身在內。 以乞丐為例,當一群乞丐集結成黨時,就會引起官府注意。一群乞丐住的地方,臺灣人稱為「乞食寮」。 清代臺灣的乞丐常出現在民間酬神、演戲、嫁娶等熱鬧場合,有時會群集 3、40 名之多,清代文獻說他們「強行乞討,要錢要飯」,而且是「不索不休」。後來官府為了管理乞丐聚眾的問題,設置「丐首」來管理群丐。但有趣的是官府所任命的「丐首」很多其實不是乞丐,而是有錢人,他們向官府捐輸不少錢以當上丐首。 為什麼良民要自願出錢當乞丐頭? 因為當上官府認可的丐首後,可以有官府保障的合法行乞權,可以光明正大命底下眾丐,以官府保障權力四處強行乞討。丐首的設置因此適得其反。清代官府也試圖把乞丐安置在「養濟院」內,但這只是名義上的家,事實上遊走四方行乞才是乞丐的常態。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400"] 20世紀初,伊能嘉矩所調查之臺灣乞丐的影像紀錄。(翻攝自《臺灣文化志》)[/caption]   從邊緣來思考 以上談了一些過去臺灣歷史上外人、邊緣人的故事。 但中心跟邊緣之間,有時不是那麼絕對,一些被主流社會區隔的外人、邊緣人,也可能自覺主流。有時邊陲反而比中心保留更「傳統」、更「正統」的東西,所謂「禮失求諸野」,甚至有些人甘居化外,樂作邊緣人。 當然有時候這是種安慰自己的說詞,常會解釋自己原來也是主流的人,是因某種緣故而寧居化外。位處邊緣、外圍的人,其實也常是處在一種「之間」(between)的中介位置,這樣的位置,反而更有彈性,有更多的多元性跟可能性。也許這是現代社會應該強調的一種價值觀 —— 樂作邊緣人,從邊緣位置來思考社會。   附錄一:廟裡的戇番 臺灣很多廟宇的廟角屋簷處會出現所謂「番扛廟角」的雕塑。「番」的造型常見濃眉大眼、絡腮鬍模樣的胡人力士樣貌。也有紅毛番、烏鬼造型,甚至穿西裝的外國人,也有人認為「番」形象中包括平埔原住民。 這些多樣的「番」形象出現在傳統漢人的廟宇裡,而且是做最粗重的勞力工作,大概都反映了漢人對非漢的所有「番仔」的貶抑,安排他們做很低下的勞力工作。民間有的說法是:臺灣人因不滿荷蘭或日本人統治,而把這些殖民統治者做成「番」的造型來出怨氣。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憨番扛廟角(陳柏智提供)[/caption]   附錄二:賤民不得翻身 賤民居住地通常也有限制,例如廣東、福建沿海的蜑民是不能上岸的。 對賤民最大的限制是,賤民通常是被禁錮在所處的戶籍裡,子孫要一直延續賤民身份。這些賤民被排除及限制的部分,很明顯都是形成一個漢人社會的基本要素,等於說賤民是被排除在漢人社會禮教範圍之外的人,是傳統漢人社會中最底層者。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400"] 1895 年(光緒 21 年)賣女為婢的賣身契。奴婢被認為是賤民之一,是不自由的,(臺史博藏品,館藏號2003.007.0072)[/caption]   附錄三:官方隔離邊緣人 清代臺灣較多人聚居的府縣城裡,會設有養濟院、普濟堂。養濟院是官方所辦,或是民間出資所辦,專門收容痳瘋、殘疾、老人、游民等社會底邊的人,也包括乞丐。養濟院也因收容社會底層之人,因此通常被安置在城市、聚落的邊緣位置,例如彰化縣的養濟院是在八卦山下。 被安放在邊緣位置,其實是要把這些社會底邊的人跟主流社會隔離。這群化外之人雖形成官府不得不重視的社會問題,官府的回應就是畫出一個限制與隔離的範圍。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400"] 清代府城的乞食寮(乞丐寮),位於城牆邊緣。[/caption] (本文作者為石文誠(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原刊於《故事》。非經同意,不得轉載。)   關於作者

不在 228 公園、也不在植物園,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是一座位於臺南、有「臺灣」也有「歷史」的博物館,「臺史博」是我們的暱稱,為了守護臺灣共同的歷史文化與記憶,2011年 開館至今,已蒐藏了 9 萬多件藏品。
臺史博的展覽以多元角度及跨族群視野,講述人與土地的故事,鼓勵所有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以及國外訪客,發現臺灣、發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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