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部落路標竟遭投訴「影響房價」!我們接受遍地的「中華路」,為何容不下原民語言景觀?

希望移除該部落路標,以免影響該地段土地和房屋的價格」。由於該投訴沒留下姓名與電話,無從得知是指哪個路標。 就《Mata.Taiwan》詢問到的房仲業者認為,房價的客觀評斷標準應依據內政部透過不動產資訊平台公佈的價格行情,並不會因為部落路標影響地段價格,也不會因為該地區住了名人,房價就會提升。內政部為了解決交易資訊不透明的問題,而推動實價登錄制度,透過此平台將所有土地及房屋的買賣案件、房仲經手租賃案件及代銷預售屋案件的交易資訊全部登錄,並於區段化、去識別化後對外提供查詢。 儘管如此,轉述此市民投訴的臺灣阿美族語言永續發展學會秘書長 Sifo Lakaw 仍表示,這件事背後反映更深層的原住民受歧視問題。   大眾的歧視,反映在對原民語言景觀的接受 [epq-quote align=”align-right”]路標本來就是在阿美族的土地上標明是原住民的部落,這種傷害否定了部落在地歷史與文化的價值⋯⋯[/epq-quote]「路標本來就是在阿美族的土地上標明是原住民的部落,這種傷害否定了部落在地歷史與文化的價值,也因為看不見這個價值,而用資本主義式商品的概念認定原民形象或部落路標,會讓想購買的人減少」,Sifo 認為這種看似小小的反應,可能反映了許多人的想法。現實而言,在蔡英文總統去年向原住民族道歉後,臺灣許多人對於原住民族的偏見並沒有消失 —— 這樣的偏見源自漢人剝奪原住民族土地的歷史,以及很多帶有負面意義形容原住民族的用詞,因此產生貶低原住民族土地價值的看法。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已在今年(2017)6 月 14 日正式公佈施行,這部專法確立了族語的國家語言地位,並啟動族語教師專職聘任和原鄉地區的公文族語書寫。其中第 8 條規定:

「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應積極於家庭、部落、工作場所、集會活動及公共場所推動使用原住民族語言,以營造原住民族語言使用環境。」

第 16 條也規定,原住民族地區的行政機關、學校,以山川、古蹟、部落、街道等公共設施等,應設置地方通行語及傳統名稱標示。這兩條皆是透過積極擴展族語的使用場合與學習環境,以建立多元的本土「語言景觀」。 但是,臺灣社會目前對於「語言景觀」的概念感到陌生,其實是因為我們早就習慣中文命名的街道,霸佔整個縣市的景觀了。   強勢語族霸佔語言景觀,弱化弱勢文化認同 [epq-quote align=”align-right”]強勢語族霸佔整個語言景觀時,弱勢語族卻隱而不見,顯現出社會語言的不平等,進而也影響了個人對於族語在整個社會的觀感。[/epq-quote]台北市的街道為例,儼然就是中國地圖的縮影 —— 來自上海的建築師鄭定邦,在 1946 年代理行政長官公署民政處技正後,帶來上海以中國地名規劃街路名的想法,直接將中山南北路作為東西區劃軸線,又以忠孝東西路(時稱中正東西路)作為南北分界,將台北市劃成東北、東南、西北、西南四個區域,依此地理空間把中國的地名置入街道路名。目的是要讓臺灣人的空間觀能夠從日治時期的地名,改變認知成中國的地名。另外,也有像是中華路、信義路等是要發揚中華民族精神,民生路、民族路、民權路是為了宣揚三民主義,中山路與中正路則是紀念國家偉大人物。 於是,強勢語族霸佔整個語言景觀時,弱勢語族卻隱而不見,顯現出社會語言的不平等,進而也影響了個人對於族語在整個社會的觀感。 張學謙在〈語言景觀與語言保存規劃〉此研究裡指出,語言景觀與語族活力息息相關,「如果族語常在公共或私人告示出現,就傳遞這樣的信息﹕族語在這個社會上是有價值、有地位的,並且得到制度的支持」;反之,族語若被排除在公共空間以外,很容易就會被視為沒有地位的低階語言,也可能導致族語使用者看輕自己的母語,缺乏意願傳承母語。   部落路標也彰顯出原住民族對於地名的命名權,也就是一個地名反映出居住在該地族群的歷史、文化與認同。而使用羅馬拼音命名,是目前盡可能接近在地原音的書寫系統,比較能夠避免用中文書寫的直譯造成的謬誤。 「原住民語言的消失,是一連串殖民同化的過程;原住民現在是在用殖民者的語言,而中文作為表達中華文化的符號,會強調中華文化的好處,同時弱化原住民文化的價值。」Sifo 表示,部落路標的價值是讓語言可以被看見,並增進族人對於母語的自信,一個良好的多元文化景觀,應該建立在各種語言符號的行使。 從部落路標被投訴的問題,可見針對原住民的負面解讀仍根深蒂固地存在,也反映出普遍大眾對於多元族群語言環境的漠視。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台北市街道儼然就是中國地圖的縮影,目的是要讓臺灣人的空間觀能夠從日治時期的地名,改變認知成中國的地名。(Credit: Peter Fu(pfry19855) / CC BY-SA 3.0)[/caption]   國家立法保護族語地位,尚待落實以改善語言弱勢情形 曾任花蓮縣原住民族部落大學執行長的 Sifo 擔憂地說,《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如果不夠積極執行,恐怕會造成空有法律的問題。像《原住民族教育法》立法以來已逾 18 年,原住民族教育整體情況卻沒有實質改善,且直至 2 年前,幾乎看不到原住民專屬的學校。雖然少數學校有開設原住民族知識的課程,但在一週裡可能僅佔 1 至 2 節的時數,「對於族群歷史文化整體知識來說並不夠,比例非常不平衡」。 「當沒有族語的措施,語言就會面臨消失,一方面國家在各部會要積極落實政策,另一方面對於原住民內部來說,不夠積極實踐,提升族語意識,重新讓語言被說,那麼有法律也是空談。」 雖然原住民族教育在這兩年發展的比過去還要快速,依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正在推動的原住民族實驗教育,以及昨天(10)剛成立運作的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中心,「但自主性卻還是不夠高」;Sifo 強調,現在最重要的事情是「如何快速的支持原住民自主支持辦理教育」,以及「如何打破現有的框架,提供以原住民為主體的教育模式」,像是全族語授課或改變學校課綱,都需要重視並逐步放寬對於原住民族教育的需求。 「提供當代的原住民族教育更自主的空間,也是與原住民族和解與轉型正義重要的一環。」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語言景觀為族語傳承塑造有利的環境,是原民轉型正義的一環。圖為威爾斯隨處可見的雙語路標。(Credit: John Spooner / CC BY 2.0)[/caption]   延伸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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