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好多人貼給我看「東台灣守護幸福家庭行動聯盟」的文章和新聞。一開始我真的覺得這個沒有甚麼,就單純的覺得「那是他/她們的想法,她/他們可以反對,也可以支持」,因為這是言論自由。只要不是在踐踏我的尊嚴或是自由的情況下。我都可以認同。但是越來越多言論開始侵犯到我的自我認同,也開始影響到我的宗教及文化。我開始覺得,這不是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粗俗言論、誹謗性言論、侮辱或挑釁性言論不叫言論自由。
但今天我不是要來論辯什麼是言論自由的,我只是想要分享一下排灣族的分享文化。
族人曾熟悉的「共同生活」
我都會問媽媽說,為什麼要把這些東西拿給他們?是我們的親戚嗎?媽媽都會嚴厲的和我說,誰告訴你這樣的想法?我們全部都是「一家人」,哪有在分你的我的?
這幾天難得回家,和外公外婆聊了一下以前的部落生活,因為這是我不熟悉的事情。我問了幾個問題關於部落有人生孩子、結婚、喪禮等等的事情。我發現,其實整個部落就是生活形態就很像多人成家的概念,因為大家就是以「共同生活」為目標。
從婚禮開始談,婚禮就是大家很熟悉的全部落熱鬧的場景。感受的到,這個婚禮不只是這個家庭的,而是屬於整個部落的大事。這是「分享喜悅」。
其中有個特別的事情,就是在喪禮時,大家都會一起到喪家幫忙。一方面是要安慰喪家,一方面是要分擔喪家的悲傷;其中讓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部落只要有人過世了,就會有人到每一家要一些米、麵或是菜、肉等食材。以前我都會問媽媽說,為什麼要把這些東西拿給他/她們?他/她們是我們的親戚嗎?媽媽都會嚴厲的和我說,誰告訴你這樣的想法?我們全部都是「一家人」,哪有在分你的我的。這是「情緒的分享」。
所以有時候,不懂排灣族文化的同學或是朋友到我們部落看到一群人坐在家外說說笑笑,旁邊還燒著木頭,炊煙裊裊,都會問我說:「有人結婚喔?還是有什麼喜事?」每當我回答是喪禮的時候,他/她們都會露出不可置性的表情,因為和她/他們印象中喪禮樣貌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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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已蕩然無存的「大同世界」
今天用「原住民」這三個字來作為反對多元成家的工具……,這個行為無疑就是拿著我們的血來塗你心中敵人的眼睛,自己卻不需要留一滴血。
部落的文化,在我小時候,一直都有深刻的體會。直到現在,回到部落,保存的文化有多少?我是不知道「遺留」多少。但我知道的是,已經少了很多很多。在國歌歌詞裏面的「以進大同」,不就是禮記所言:
「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姑、獨、廢、疾者皆有所養。……………. 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必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在我看來,部落過去的生活就是這樣。哪有人在鎖門?哪有人在拔鑰匙?因為沒有人會無緣無故去你家,沒有人會無緣無故騎/開走你的車子,也不怕別人騎走。甚至有時候是故意讓別人進你家:家裡有多出來的食物,會告訴附近鄰居,我們家有多的食物,要吃的話可以去廚房拿。外頭下雨了,不用趕著回家,因為有人會幫你收。
部落有人生了孩子,部落族人到場問候時,嘴裡說出來的是謝謝妳幫「我們」生了孩子。教育孩子,整個部落一起來。這樣的說法,在現在的社會,蕩然無存。
所以到底是同志家庭會造成傳統家庭的瓦解?還是外來的文化造成家庭的破裂、文化的分裂、人心的疏離。對於「東台灣守護幸福家庭行動聯盟」的傳統家庭是甚麼?今天用「原住民」這三個字來作為反對多元成家的工具 ── 這不是我們會做的「利用」。沒有設身為自己的族群著想,還要談甚麼幫我們說話?這個行為無疑就是拿著我們的血來塗你心中敵人的眼睛,自己卻不需要留一滴血。
基督宗教進入了部落,不可否認的確有好處,但的確有人拿著宗教的力量來傷害人。這個信仰讓我們知道了,部落中就是有這樣的愛流動著;有人卻曲解了這樣的美意,將宗教當作利刃砍殺著文化裡的美德。當主從關係、非傳統文化權力的不對等進到了部落,造成了更多的分裂。
我是基督徒,我體會到上帝的愛,我也體會過別人用上帝愛他/她的那份愛來愛我,那是溫暖的,是感動的。但今天我感受到的似乎不是上帝的愛,而是你自己的仇恨對不符合你心中價值的傷害。
關於作者
Remaljiz Mavaliv(漢名:董晨晧),排灣族,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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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Wikipedia(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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