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號稱臺灣史上規模最大的九合一選舉前,臺灣一群關心國家文化發展的藝文界人士一起提出了《台北市市民文化宣言》,至今連署團體 22 個,有上百人具名連署。由於這樣的連署仍沒有達到一定規模,為了匯集更多民意與意識,文化元年、社團法人臺灣文化法學會及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視覺藝術協會等團體一同於上週舉辦了「台北市市民文化宣言公民論壇」活動,邀請阿美族導演 Mayaw Biho(馬躍.比吼)及鴻鴻、駱麗真、謝東寧、邱雅青、周志宏、陳板、廖凰玎、劉俊裕、吳介祥等人士參與。 只是在分享個人對於文化政策的三個夢想前,紀錄片導演暨前原民台台長 Mayaw Biho 表示他有兩個期待:首先他希望未來如果元旦唱國歌時,不要找原住民來唱國歌,因為這是一種對原住民的歧視;其次,不要再辦聯合豐年祭了!原住民應該要能自己辦自己的豐年祭,這才是多元化的表現!
談多元文化政策前,先承認原住民族對土地的正統性
這兩個例子,實際上與他接著要分享的三個文化夢想有很直接的關係: 一、請正視幾千年前原住民族居住的土地消失,讓原住民居住正義的正統性被了解,如此才算是一個稱得上多元化的城市。 二、重視原住民的語言和文化。 三、期望在台北有原住民學院、大學和相關原民的知識課程,因為不同族群對人的文化有不同的價值詮釋,尊重每一種族群的存在,如此對所有的人才會有幫助。 Mayaw 的想法其實並不難理解。 幾週前,台東利稻教會牧師卡法司就曾提出道,當初中華民國政府來到臺灣後,從未與原住民族有簽訂任何協議;當日本人離開後,土地理應回歸到族人手上,為何卻變成中華民國政府的?在這個基礎下,無怪乎族人會不認同所唱的「國歌」,畢竟那是殖民者的「國歌」,不是部落的「國歌」。 族人的看法也獲得部分文化人士的間接呼應。主辦單位之一的臺灣文化法學會理事長周志宏即指出,住民的文化權利通常會涉及「團體自治」和「文化住民自治」,除了要釐清中央和地方的主體性關係外,地方住民也可以自行參與,周志宏認為市民文化宣言是文化住民自治的第一步宣示,如此可透過地方實踐去影響中央。 Mayaw Biho 強調,「衡量一個國家文明程度,在於如何對待弱勢團體的態度。」有沒有讓原住民用自己發展的方式來管理自己,具有自治空間?另用教育的方式讓原住民文化得以發展?法律不應該只有單一的價值,文化若沒有自信和抒展空間,則沒有文化。Mayaw Biho 強調,「衡量一個國家文明程度,在於如何對待弱勢團體的態度。」有沒有讓原住民用自己發展的方式來管理自己,具有自治空間?
文化應是公共財,政策制定不應上對下
會議上,除了原住民族人的聲音外,其他各界人士也針對《台北市市民文化宣言》的八大訴求,包括了新任台北市長上任 2 年內完成制定「台北市文化自治基本條例」、「召開台北市市民文化會議,訂定文化政策方針」、「落實文化權利調查報告及市民救濟管道」、「妥善分配藝文資源與展演空間」、「有效保護都市文化資產」、「確保社區文化自主與彈性治理」、「建立文化整體影響評估機制」,以及「建立民間文化政策監督機制」等,提出許多問題與討論。 許多與會者均表示,現有的文化政策,如先前擬定的《文化基本法草案》不是過於草率,欠缺地方聲音,就是流於放煙火的方式來做。盜火劇團團長謝東寧即指出,文化應是一種公共財,文化權是基本權,不是只有文化局來管。在現行體制下,表演團體只能期待由下而上的藝術創作環境,但中央做事情卻常是點狀的,往往民間單位尋求補助時,必須跟著中央單位放煙火的方式來做,這是浮誇的而非整體的概念。 為此謝東寧建議文化局做事要有規劃的整體策略的,什麼樣的表演藝術,創作人員是否可以發揮?文化局的角色是什麼,可以幫大家做什麼?應是扶植的方式,而不是做報告、做成績。另外,他也期待文化與教育的整合推廣,藝術、文化應從學校開始扎根,而非教育與文化主管單位各自為政。中央做事情卻常是點狀的,往往民間單位尋求補助時,必須跟著中央單位放煙火的方式來做,這是浮誇的而非整體的概念。
律師:行政機關有本位主義,市民應從政策做攻防
臺灣文化法學會秘書長廖凰玎則從執業律師的專業來看,坦言行政機關本來就會有本位主義,會受方便、迅速管理及量化數據的限制,為此首要看清做事的主體者是誰。文化主體者要站出來,作為可以和國家主張同等的攻防,並且重視文化政策相關的立法;如此一來,當國家用很多法令去制約管制大家,以國家機器框架著大家的同時,市民也可以用法律來回防,作為平等抗衡的武器。 臺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籌備處成員劉俊裕亦同意這項看法。他指出所有的部份都要回到制度面和法律面來解決,因為很多民間的聲音,如果沒有辦法回到體制內的改革,是無濟於事的。因此此次文化宣言中所擬定的八個機制都是環環相扣的,代表了不同藝術創作的領域,希望讓大家可以正視。 針對此次《台北市市民文化宣言》的發聲,台北市市長候選人之一柯文哲也已做出回應,同時馮光遠競選辦公室亦公佈了文化政策,強調將文化的創造積累還給市民群體。 劉俊裕說,文化宣言的提出,代表文化解放運動或文化藝術復興,亞洲許多學者得知文化宣言結合了許多文化界的能量,訝異台灣的文化社會可以對國家政權公開主張訴求,民間文化發聲者愈來愈多元且專業。目前這份文化宣言會對韓國、香港、新加坡等亞洲文化界有影響,期待這一波「新城市文化解放運動」能成為全體市民爭取文化權利的第一步,讓市民參與文化政策的權利得以法制化,希望台北市市民都能加入連署,向未來的台北市政府宣示文化界的公民力量。文化主體者要站出來,作為可以和國家主張同等的攻防,並且重視文化政策相關的立法,當國家以國家機器框架著大家的同時,市民也可以用法律來回防,作為平等抗衡的武器。
相關連結
- 柯文哲對《台北市市民文化宣言》的回應:以文化建立台北的城市價值
- 台北市市民文化宣言公民論壇
- 台北市市民文化宣言連署
- 馮光遠競選辦公室公佈文化政策
- 台北市市民文化宣言英文版Taipei Citizens’ Manifesto of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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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台北市市民文化宣言論壇新聞稿/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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