彷彿台灣內部的一國兩制!學者立委籲檢討原民複數選區,改善族人參政權

編按:現行選舉制度將原住民立委分為平地原住民與山地原住民,採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即使是同族群,被分類為山原的族人就不可投票給平原候選人,非「屬地」亦非「屬人」;根據中山大學政治所潘春義所做調查,有高達 75% 受訪者認為現行「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二元分法不符實情,應修改合併為「原住民」。 然而合併要怎麼合併?選制又要怎麼修改才能滿足族人想法?2017 年適逢每 10 年一度的選制改革關鍵年,讓我們一起聽聽專家怎麼說。 2016 年是現行區域立委選區劃分的最後一次立委選舉,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下稱「選罷法」)規定,自 2007 年立法委員選舉區變更公告之日起,每 10 年要重新檢討一次。 也就是說,要改變原住民族選區的劃分方式,2017 年將是改革關鍵年! 於是原視日前在《部落大小聲》節目探討族人參政權,以原住民族觀點討論選舉制度該如何改革的問題,邀請淡江大學全球政治經濟學系副教授暨原住民研究發展中心主任包正豪、無黨團聯盟立法委員高金素梅、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執行長陳旻園(鄒族,Yapasuyongu’e Akuyana) ,以及時代力量黨不分區立法委員高潞‧以用‧巴魕剌參與。   現行選制劃分平原、山原,影響族人參政權

同一族群中可能既有山原,也有平原,導致明明是關係同樣族群的議題,卻無法一起支持特定候選人。

當前原住民族選區以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劃分,此二分法是改自國民政府遷臺後沿襲日據時期的「平地山胞」和「山地山胞」的分類,造就超大型選區,範圍遍佈全國,導致原住民族參選門檻高,平地原住民由阿美族包辦,山地原住民則是泰雅族、排灣族、布農族包辦,對於人口較少的小族參政空間十分不利。 而現行身分區還衍生出不同身分屬性,可能造成同一族群中的夫妻、子女、兄弟姊妹或朋友在立委或議員選舉時,無法互選的不合理現象:不但「平地原住民」與「山地原住民」之間不能互選,甚至同一族群中可能既有山原,也有平原,導致明明是關係同樣族群的議題,卻無法一起支持特定候選人。 此不當區分恐怕造成族群之間的對立,以及選民因為被分化、各自為政而產生的疏離感,或是認同的危機。 再者,原民立委選區屬於「複數選區」,一個選區需選出 3 席,若只有一位當選無效,缺額未過半並不會辦理補選。之前立法委員林正二當選無效,空出的席次無法遞補,導致在立法院的原民立委只剩下 5 位。(編按:山地原住民 3 席加上平地原住民 3 席,一共 6 席,若各因故缺額 1 席,卻因為複數選區關係而無法各自遞補,使原住民立委只剩 4 席,影響族人權益。)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595"] 2016 年是現行區域立委選區劃分的最後一次立委選舉,明年將是改革關鍵年,族人、學者於原民台《部落大小聲》節目探討族人參政權與選制改革。(圖片來源:截取自《部落大小聲》)[/caption]   小族代表提族群代表制,學者提醒實務可行性

更重要的問題仍是族群代表制要成就的目的是什麼?實務上的可行性,還是要看他會做什麼事情。

邵族民族議會議長巴努建議,應打破山地與平地的劃分,每個國家認定的原住民族應該要有一名國會議員,以族群代表制保障小族參政空間。然而包正豪認為此提議可行性低,困境在於目前原住民族投票率偏低,且投票行為會影響大族容易當選的循環現象,例如阿美族人仍然投給阿美族。另外,若要增加到 16 席,佔據國會的比例大幅增加,但不符原住民族在臺灣的人口比例,漢人恐怕不會同意。 在實務面上,或許可以讓少於 1 千人的族合併成一個選區(如拉阿魯哇族、卡那卡那富族、邵族等)產生立委,以打破大族霸權,保障公平競爭的機會。但包正豪仍提醒,更重要的問題仍是「族群代表制要成就的目的是什麼?實務上的可行性,還是要看他會做什麼事情。」   立委提組黨政團,建立原民立委共識平台

連 8 席(現任原民立委)都不能合作,更何況 16 族都進去。

高金素梅以過去擔任立委的經驗為例,雖然認同山地、平地的劃分應該打破,但就現實來看,仍是按照人口比例分配立法委員席次。她認為,關鍵在於如果「連 8 席(現任原民立委)都不能合作,更何況 16 族都進去」。因此她說將會努力去搭建 8 席原住民立委形成共識的平台。 高金素梅先前找過其他政黨希望籌組成政團,尚未找齊,但在節目播出後,25 日下午親民黨團發佈記者會通知,宣布無黨團結聯盟立委高金素梅將會加入黨團運作,成為繼陳怡潔、李鴻鈞、陳秀霞後,第 4 位加入親民黨團運作的成員。 相似地,在時代力量黨不分區立委排序第一的高潞‧以用‧巴魕剌也提議,在立法院要有原住民族委員會,如此才能夠對法案實行「否決權」。至於,原住民議題如何成為時代力量黨優先推動的法案?她說,「概念基於這個法案我們是不是有一定的共識」,以及「易達性」的問題,在選後記者會上有提出要從國會選制改革先著手。   是否打破現行複數選區仍取決族人態度

當全國立委選舉都是單一選區時,唯獨原住民維持原有 SNTV 制度,似乎感覺有『一國兩制』的情形。

不過,山地、平地的劃分該如何透過修法打破? 4 人皆認知到要進到修憲(《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很有難度,但可以嘗試先修改《選罷法》第 35 條的選舉區規定,若要修法須經中央選舉委員會(下稱「中選會」)提案。陳旻園提到,上一次「選舉罷免法修法公聽會」對於要劃分成單一選區並沒有持反對意見,因此推論中選會應該能夠認同修改原住民族的選區。 根據該次公聽會的會議紀錄(101 年 8 月 16 日),政大選舉研究中心研究員游清鑫說:

「當全國立委選舉都是單一選區時,唯獨原住民維持原有 SNTV 制度(編按1),似乎感覺有『一國兩制』的情形,從此一角度看,原住民立委選舉理應與全國一致。

單一選區的設計比較容易讓立委更具體的『經營地方』,讓原住民選民可以有更多、更直接的機會接觸到其『選區』的代表。」

包正豪則表達對於修改《選罷法》的擔憂,他認為只改《選罷法》恐怕還是有危險,除非透過釋憲補充解釋或修憲。他提醒,「憲法規定原住民選區是身分選區,你有那個身分,你才能在那個選區投票」,因此若不修憲,山地與平地的選區依舊存在。「我不覺得漢人立委會對原住民選區怎麼劃有意見,因為跟他無關,」他說,「所以關鍵是 8 席(原民)立委怎麼看。」 此外,儘管目前加上不分區的 2 位原民立委,一共有 8 位,但如何透過籌組黨團或政團,進到朝野協商以推動原民相關法案,仍明顯是一大挑戰。 包正豪透露對籌組黨團的擔憂,認為不分區立委脫黨加入政團有困難;雖然他相信高潞‧以用會爭取原住民族的權益,「可是這種爭取跟黨團或政團的爭取是不一樣的」,「正是因為(黨團的功能)影響力大,所以籌組困難」。 最後陳旻園也強調,「選舉是自治的過渡階段」,討論選區的劃分方式固然重要,但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才是根本解決參政權困境的辦法。   選制怎麼改?突破既有勢力是大課題

選區劃分無論怎麼劃,皆會產生其對應的政治效果,也無法避免將導致對特定個人或群體有利的問題……

在國家期望公民透過地域化達成穩定的共識之際,卻也忽視了當代原住民頻繁移動的趨勢,導致居住在都會區的山地原住民既無法投給平地原住民候選人,也被迫要投給山地原住民候選人,顯然會影響到其投票意願。因此,劃分成平地、山地,對於都會區的原住民不利,也形同虛設;個人認為,現行原住民選區粗糙的劃分方式,已經不只是要打破「過時」的觀念,而是力求公平、合理的劃分原則,才能更彰顯國家對待當代原住民族文化、社會、代議原則與之差異時的態度,以及廣泛徵詢意見的誠意。 只是,正如前述各方專家所討論,選區劃分無論怎麼劃,皆會產生其對應的政治效果,也無法避免將導致對特定個人或群體有利的問題,因此由誰來執行合理劃分便是重要的議題。除了要面對不同族群之間的爭議外,因為選區的重劃將動搖既有的政治版圖,也須面對不同政黨間利益分配的角力,包括長達數十年政黨在地方派系經營的勢力該如何突破,都將是未來族人討論選區劃分的重要課題。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640"] 學者不忘提醒族人,選舉是自治的過渡階段,討論選區的劃分方式固然重要,但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才是根本解決參政權困境的辦法。圖為東帝汶選民投票情形。(圖片來源:United Nations Photo,CC Licensed)[/caption]   編按
  1. SNTV:不可轉移單票制(Single-nontransferable vote),或稱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屬「半比例代表制」,是一種用於複數選區的選舉制度。在此制度下,一個選區內有多個議席,每位投票者只能投一票給一個候選人。票數投給候選人,議席則是根據選票多寡決定。
  參考資料   關於作者 Vanessa,讀社會學、人類學的大學生,關注性別政治文化、社會運動。每天都要喝咖啡,平均 20 秒讀完一篇網路文章,喜歡在不讀書的時候一個人去閒晃,聽故事,觀察路人和風景的變化,是一個持續練習寫字的人。現為《Mata‧Taiwan》特約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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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United Nations Photo,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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